本帖最后由 超级密码错误 于 2016-8-18 11:04 编辑
尊敬的 李 克 强 总理:
您好!
我是福建闽北革命老区浦城县的一个普通群众,为了适应经济新常态,鼓励大众创新,营造万众创业的良好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很多简政放权,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如今国家对老百姓自用的小型机动车,也实行了六年之内免检的惠民政策。
可是今天我要向总理提出呼吁的是,请求整治环保部门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与交警车管所机动车年检合格证,两证之间涉嫌重复审批的问题。
环保部门以交警车管所机动车年检合格为依据,核发机动车绿标,就是一个亟待清理的典型的政出多门,为维护部门利益不惜给群众增添麻烦,折腾老百姓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跑,多此一举的部门规章。
机动车年检合格证和行驶证副本上的年检合格章,只有该车尾气排放经过科学检测达标,才可以在车管所办证大厅顺利通过和依法取得,而环保部门的绿色环保标志,只是对这一功能进行了重复认定。
如果环保部门把发放绿标这个多此一举的审批职能,委托给车管所,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办事群众,那倒也罢了,偏偏地方环保局还死死抓住手上这点少得可怜的权力不放,非得要老百姓带上各种证明材料,到他们指定的第三方检测企业单位去提交报告,还得费时三天审批时间,再去排队领取机动车绿标,这不是摆明了就是折腾老百姓吗?
既然小型轿车已经通过了车管所机动车检测中心依法检测合格,其中的检测项目就包含了机动车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如果该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那肯定无法拿到检测合格报告单,该车无法通过车管所的机动车年度审验,车主也不能顺利拿到交警车管所的机动车年检合格证,行驶证本本上也加盖不了年检合格章,那么这台尾气排放超标的车子,自然不能合法上路行驶。
既然我们老百姓的车子只有完全符合国家相关尾气排放标准,才能依法取得交警大队车管所的机动车年检合格证,那么我认为这个所谓绿色环保标志就是一个维护部门利益,不惜浪费国力,浪费民力,重复审批的畸形产物。
如果我们没有放下手上的工作,带上各种各样的有关证件,多去环保部门申领那张免费发放的绿标,即使车子的尾气排放早已经顺利通过机动车检测中心的检测,达到了国家的相关排放标准,并且也取得了车管所的年检合格证,难道车子的尾气排放会因为没有领取绿标而就此瞬间超标了吗?
而且全国各地对这个所谓的机动车绿标执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现实中确有少部分城市以保护城市空气质量为名,对进入主城区没有随车张贴绿标的车辆进行限行,如果没有张贴绿标,交通警察往往会超越法律权限,滥用权力,扩大化执法,以没有张贴绿标为由,对已经取得合法上路资格的车辆进行超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开具于法无据的交通违章处罚单,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总理您在今年两会报告上关于政府行为“法无许可不可为”的庄严承诺。
这所谓的绿标竟然成了个别政府部门牟取利益,折腾百姓的工具。
所以我呼吁总理审时度势,在关于机动车绿标的环保部顶层设计上,顺应群众呼声,及时纠正环保部门这一为了维护部门利益的错误做法,不要尽给老百姓和企业添麻烦,不要让老百姓和企业为此跑断腿,真正体现国务院简政放权,简化办事流程,实现政府部门职能切实转变,实现政府让利换取市场红利和便民利民的伟大战略部署,让向往美好生活的广大人民群众能有一个更加舒心畅快的创业和生活空间。
最后,让我们共同祝愿习总书记为十三亿中国人民所构想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人共享中国梦的美好愿景能早日得偿所愿。
此致
敬礼! 殷切期盼早日取消不合理规章制度的闽北老区人民
谨上
201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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