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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摊贩和城管肢体冲突的事现在弄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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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21: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浦城县公安局关于7月12日三中路口摊贩与行政
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通报
7月12日上午8时20分许,县行政执法局在整顿浦城三中路口占道经营中,占道摆摊商贩谢某、黄某夫妇与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一名执法队员头部受伤、摊贩黄某手部划伤。
经调查,摊贩谢某、黄某长期在三中路口占道经营,县行政执法局已分别于6月14日、21日、26日、7月4日多次进行劝阻,谢某、黄某也承诺不再占道经营。7月12日7时50分,县行政执法局市容一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谢某、黄某又在占道经营,执法队员随即上前劝阻,要求其搬移。8时20分,执法队员回巡发现谢某、黄某仍在占道经营,便再次进行劝阻,黄某不听劝阻并拒绝执法队员执法,执法队员决定暂扣黄某摊位上的电子秤和菜刀,黄某上前争抢,在争抢中,黄某的右手被菜刀划伤,随后执法队员王某将菜刀夺下拿在手中,此时摊贩黄某的丈夫谢某见状,上前用擀面棍打中队员王某头部,王某被袭击后,手里拿着菜刀冲向谢某,并用手臂搂住谢某,其他执法队员立即将谢某手中的擀面棍夺下,并将两人分开,王某也将手中的菜刀交给其他队员。随后受伤执法队员王某和摊贩黄某各自前往医院就医。

目前,公安机关对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发表于 2016-7-15 05: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理性客观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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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23: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占道摆摊还有理了,县行政执法局就该查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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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22: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来自 浙江杭州
理性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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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4 23: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占道经营肯定是有错的。但是浦城占道的那么多,有些地方都好几年了也没人管啊。不要每次都上面一有人检查就装装样子,要么就管的干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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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0: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是高举菜刀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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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4:5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漳州
没砍就没错了吗?高举莱刀冲向百姓就是对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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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5: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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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6:4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天津 来自 天津
高举着菜刀冲过去做砍脖子状,这个看到了,当然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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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7:3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看完两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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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7: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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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8: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北京
sfj 发表于 2016-7-15 04:59
没砍就没错了吗?高举莱刀冲向百姓就是对的了吗?

砸城管一棍了,还是百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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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8: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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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9: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向日葵_zL9CV 发表于 2016-7-15 00:20
占道经营有错,该受处罚,难道持刀的城管就没错?就不该受处分?

你没看清楚说这刀是从摊贩手上抢下来的么?    那个城管会傻到带刀去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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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09: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福州
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这个问题  换位思考一下  假如你刚从别人手上把刀夺下  就有人给你脑袋上来一棍 你会想着先把刀放下嘛  如果真的是拿刀砍人 难道拿棍子打人的 会不受伤吗    多一份理解 多一份尊重 老百姓不容易 城管脱下制服也是老百姓   城管不管吧 又有人说无作为 拿钱不干事   城管去管吧 发生冲突了又有人说城管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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