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公安局关于7月12日三中路口摊贩与行政 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通报 7月12日上午8时20分许,县行政执法局在整顿浦城三中路口占道经营中,占道摆摊商贩谢某、黄某夫妇与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一名执法队员头部受伤、摊贩黄某手部划伤。 经调查,摊贩谢某、黄某长期在三中路口占道经营,县行政执法局已分别于6月14日、21日、26日、7月4日多次进行劝阻,谢某、黄某也承诺不再占道经营。7月12日7时50分,县行政执法局市容一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谢某、黄某又在占道经营,执法队员随即上前劝阻,要求其搬移。8时20分,执法队员回巡发现谢某、黄某仍在占道经营,便再次进行劝阻,黄某不听劝阻并拒绝执法队员执法,执法队员决定暂扣黄某摊位上的电子秤和菜刀,黄某上前争抢,在争抢中,黄某的右手被菜刀划伤,随后执法队员王某将菜刀夺下拿在手中,此时摊贩黄某的丈夫谢某见状,上前用擀面棍打中队员王某头部,王某被袭击后,手里拿着菜刀冲向谢某,并用手臂搂住谢某,其他执法队员立即将谢某手中的擀面棍夺下,并将两人分开,王某也将手中的菜刀交给其他队员。随后受伤执法队员王某和摊贩黄某各自前往医院就医。
目前,公安机关对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