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动计划督查组:根据市效能办《关于开展2016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第一轮督查的通知》,我县立即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做好迎接各项准备。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15年浦城县列入省市“行动计划”重大投资项目中在建项目20项,完成投资25.1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4.1%;实际新开工项目22项,开工率91.7%(205国道服务区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实际竣工项目11项,竣工率122.2%。2016年列入省“行动计划”重大投资项目中在建项目22项,计划投资19.77亿元,1-2月已完成投资1.7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96%(项目进度滞后)。
1.年度目标任务、按计划开工竣工情况:今年计划开工项目3项,计划开工时间均在6月以后;今年计划竣工项目6项,计划竣工时间均在9月以后。
2.通水、通电、通路、通信、生活措施等相关项目配套情况。(见附件)
3.205国道服务区建设项目未按计划开工原因:该项目原计划于2015年12月开工,但由于功能调整为停车场,因此未按计划开工,现正进行土地平整。项目进度滞后的原因:受春节长假影响。
1.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滚动管理机制情况。我县已于2016年1月27日印发《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名单的通知》(浦政办〔2016〕16号),共安排2016年我县分级分类项目136项(考核类71项,服务类65项),总投资427.15亿元。其中:省“行动计划”重大投资项目37项,总投资349.7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4.77亿元;省市重点项目29项,总投资273.88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1.88亿元。 2.项目分级管理单位跟踪、检查、监督所管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对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统计分析等情况。县重点办于每月25日前收集项目投资额、形象进度、存在困难及需要省、市、县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对项目情况进行核对整理,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推行分管副县长每月一协调制度,于次月上旬召开项目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实行县主要领导每季一调度,召开项目调度推进会,对存在问题动态滚动管理,直至完全解决。
3.项目推进的主要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情况。我县已按季度时间节点,细化分解每个项目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一个县领导挂点,负责推进建设。
4.项目的用林、用地、环境总量等要素保障落实情况。我县进一步完善项目遴选机制,确保项目质量,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初选名单;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要素保障、建设进度、外部环境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的用林、用地、环境总量等要素指标。 用地保障情况:22个在建项目中,共6个项目需用地报批,分别为:乔宝陶瓷三期项目、圣云高山生态茶加工项目、浦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王家洲水库项目、仙阳镇镇南中心组团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仙阳镇205国道服务区综合体项目。除王家洲水库省政府正转报国务院审批不需要用地指标外,其他项目能够确保用地指标,并及时上报省政府审批。3个新开工项目不需要用地报批,其中:“五馆一中心”项目用地已获省政府用地批准;南浦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属农业设施用地,不需用地报批;省级风景名胜区-浦城浮盖山旅游开发项目(不含商服用地开发项目)不需用地报批。
用林保障情况:2016年度浦城县林地定额90公顷,目前项目用林地安排45.4427公顷。具体为:圣农项目3起(肉鸡场项目),面积12.2526公顷;民生工程2起(万安新村项目,连墩村安置点项目),面积5.957公顷;工业项目2起(乔宝陶瓷项目、永芳香料项目),面积5.9243公顷;农转用批次项目1起(浦潭生物专业园项目),面积15.1798公顷;矿业开采项目1起,面积2.3533公顷,其他项目1起(养殖项目),面积3.7757公顷。 环境总量保障情况:我县积极落实行动计划项目环境总量的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我县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认真策划减排项目,为新项目提供更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是协助、指导企业向省海峡交易中心购买企业所需的污染物排放量(根据省上精神,2016年排污权交易将从钢铁、水泥、造纸、陶瓷等8大行业扩展到全行业)。三是积极做好我县“十二五”期间结构关停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收储工作,为我县上新项目提供总量支持。 1.坚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改工作,要求务必坚持“六个一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将审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贯彻落实,切实抓紧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工作。2月25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县审改办关于2016年审改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在审改过程中推进政府职能优化。二是将审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行动计划和简政放权的督查内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改工作队伍和力量,主要领导都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抓实抓好审改工作对接,不断提升审改工作水平。 2.抓好无缝对接,积极衔接落实。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8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调整市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南政综〔2016〕20号)要求,凡上级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第一时间行文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在收到文件之后20天内及时跟进,并分别于1月22日、2月22日报送取消、承接、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相应予以承接、取消、调整到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出台了《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取消、承接和调整县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浦政办〔2016〕42号),共取消公共服务事项8项,调整公共服务事项8项;承接行政许可事项9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4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2项。调整后,我县共保留行政许事项209项、公共服务216项、行政权力清单4215项。二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委托事项衔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浦审改办〔2016〕6号),要求各单位抓紧做好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的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凡国务院、省、市上所有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对应予以取消;对应事项,由市下放、委托县本级行使的,由市上提出取消意见,县本级承接单位做好衔接落实;此前未列入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的,也相应提出取消意见;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事项,明确责任主体,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二)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情况
一是按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要求各职能部门对所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制定完善服务程序。二是印制一次性告知单,上传服务指南到网上办事大厅,方便办事群众查阅。健全完善即办制度,推行延时服务和预约上门服务,对前来办理即办事项的群众,做到一次性办结,减少办事人员往返次数,真正做到“为民、便民”。三是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件开始试行办件预登记,将电子监察前移到取号阶段,将窗口一次性告知情况和群众办件往返次数纳入监管。四是监督各部门将所有办理事项办件流程控制在5个以内,承诺时限统一压缩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同时,结合日常抽件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行政审批工作的不断规范。
针对2016年2月1日闽北政务督查第10期,通报的2015年度市对县第四季度行动计划督查发现我县存在的6个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责令相关单位限时抓好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1.浦城永芳合成香料生产项目计划3月开工,至督查时只完成土地平整,未开工建设。
原因分析:一是花臣公司原计划是把这个项目作为公司在亚太地区唯一的香料生产厂来建设,后经董事会考虑决定把浦潭新厂项目确定为花臣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一个香料生产基地来规划建设。因此,对项目建设规模、产品规划等又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整。二是花臣公司作为一家全球性的香料公司,管理和建厂理念与国内有较大的差异,对工厂安全、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如:项目用地有很大一部分是回填土,在这样的地质条件上建厂房,花臣公司的设计人员认为都是不安全的,所以在项目的设计上也就有了较大的调整。三是2015年雨水偏多,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整改措施:目前园区的公用道路已经通到永芳香料用地红线外,花臣公司对项目的规划调整工作也基本完成。永芳公司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设临时工棚的建设,护坡和挡土墙工程也确定了施工单位和施工合同,挡土墙工程将于3月底前开工。项目的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工作,厂房图纸的设计与审核等工作将在6月30日前完成,7月份开始进行全面建设,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厂房建设。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第二季度正式投产。
2.浦城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浦城乔宝年产1500万平方米釉面砖生产线项目在年初安排投资计划时未与业主认真对接,年度计划制定不科学,实际完成投资远超过计划投资。
体育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实际投资远超计划原因:县文体新局年初制定计划上报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没有包含土地划拨底价3亿,导致年度计划不科学。整改措施:县发改和科技局、统计部门等县直相关部门已和项目业主加强沟通,科学对接,确保年初计划制定严密科学。
乔宝陶瓷项目2015年实际投资远超计划原因:业主认为目前建设材料便宜,市场乐观、有意向订单客商较多,因此在建设中加大了投资力度,同时建设2条生产线基础设施。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与业主沟通力度,根据业主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实时汇报修正项目计划投资额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举一反三,及时帮助业主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到项目建设不因部门原因而耽搁。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项目服务单位项目跟踪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
(二)简政放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及时在行政服务中心平台调整公布市本级委托受理、审查和现场检查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事项。
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较多较杂,相应的业务股对接不够。
整改措施:立即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1月下旬已完成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程序、提交材料、办理时限以及所需各种表格的梳理。2月5日,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浦城县林业局“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虽然授权至窗口经办人办结,但仍要主要领导审批才可上报,存在“假授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使用林地现场查验人由相关林业站与林地站人员负责,查验单位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负责。二是占用林地审核审批表:授权初审人员为经办人、审查人员为股室负责人、审批人员为分管领导。已整改到位。
2.浦城县水利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事项一次性告知单中承诺时间与纸质审批卷宗受理单承诺时间不符。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
原因分析:该事项承诺时限为10天,因印刷过程中错误地把10天印成7天,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对,造成两个时间不一致。
整改措施:县水利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将一次性告知单承诺时限改为10天。已整改到位。
3.浦城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均未将电子监察前移到取号阶段,对窗口一次性告知情况和群众办件往返次数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监管。
原因分析:目前,全市10个县(市)只有延平区、光泽县安装了叫号系统,考虑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即将新建,现在安装叫号系统面临着重复投资浪费的情况(据了解,一套叫号系统软、硬件购买需30-40万元),中心管委会拟在新中心建成后再安装使用。
整改措施:参照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做法,将电子监察前移到取号阶段,采取设置预约登记处,安排专人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预受理登记,对窗口一次性告知情况和群众办件往返次数进行监管,实现网上监督功能。目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已与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安装相关软件和制定工作流程,拟定3月中旬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月底在办事大厅全面实行网上预约登记工作。
附件:行动计划项目配套情况表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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