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2em]1. 招标条件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编号为 MCPCZ[2019]047号的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设计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同意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浦发改[2019]基字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0%、其他资金出资比例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size=1.2em]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浦城县皇华山路延伸段; 2.3.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长856.6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50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662.96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为新建道路,南起四贤大道,北至金正路。全长约856m,道路宽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06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月; [size=1.2em]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size=1.2em]4. 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9-05-31 0800至2019-06-04 23:59: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00元。 [size=1.2em]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size=1.2em]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05-31 0800至2019-06-21 08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本项目招标人选择不用递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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