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全市消灭城乡垃圾攻坚战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获悉,我市将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重点排查整治七类房屋1、建设年限长、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为危房的;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各县(市、区)市本级三大园区将根据要求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并将定期把本地区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报送市住建局汇总后,呈报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 当前我市主要采取业主自查,乡镇(街道)排查,市、县抽查的排查方式,摸清底数,逐一建档,登记造册,做到“一房一档”。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我市将落实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全程介入督促整改、监管指导和分类处置。
1对于排查有隐患的房屋,责令停止使用并妥善疏导租住人员;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机周边安全的房屋,依法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排除隐患;
3对责任限期拆除,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4对使用危房作为经验场所的,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为了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市还将推行媒体公示制,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另外我市还将建立具体举报方式和奖励制度,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全面守好房屋安全红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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