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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酸枣树苗竟索赔5000元,近日,浦城县山下乡村民叶某被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2017年6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叶某以吴某的公司修路损坏了其位于浦城县山下乡的山路(经调查,该山地所有权为浦城县寨下国有林场所有)及一棵酸枣树苗(价值约20元)为由,要求吴某及其公司股东赔偿10000元,并扬言“如若不协调、不赔偿的话,就要将道路堵塞不让其车辆通过”。吴某及其公司股东多次找叶某协商,最终支付给叶某5000元“赔偿款”。
损坏的山路并非叶某所有,一颗价值20元的酸枣树苗最终索赔5000元,明显与赔偿价值不符。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堵塞道路相要挟,勒索吴某等人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浦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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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1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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