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第四次经济普查临时工作人员四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期限 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时间暂定八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 二、条件要求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经济统计和计算机业务,年龄25-35岁; 3、能够按照县普查办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4、有统计、财会、普查等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5-15日。 2.报名地点:县统计局(皇华山路395号三层);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2841455。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浦城县经普办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四、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按每月2100元/人。 五、面试及录用 县经普办在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通过人员经统计局试用(试用期2周)合格后,与县经普办签订《聘用合同》,县经普办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浦城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 `. _( V' Z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