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副县长何秀菊、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分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负责人、经办人等参加会议。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党和政府造福人民的一项重要“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深入细致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对于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帮助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36.45万人,配套资金3280.24万元;为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革命“五老”、计生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10.01万人代缴个人缴费1501.1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0元。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长期的、庞大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准确理解各项医保政策,并把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向城乡居民讲明说透,使每位城乡居民都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切实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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