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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浦城县公安局抓获“3.11”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3月11日21时许,李某等三人在县林业局楼下,持刀无故将吴某砍伤,造成吴某头部、手臂、腿部多处受伤,但无生命危险。经鉴定,吴某的伤为轻伤。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上网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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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队长 发表于 2017-3-20 11:47 根据队长多年经验: 公安的两个槽点:一个是你看着很惨的一般都是轻伤,一个是总是要你们猜的七零八落忘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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