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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歌

浦城法院在南浦溪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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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17: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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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20: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北京
典点秀 发表于 2016-5-16 11:33
下周党报,本地电视必须是要上的了

有钱的东家啊,视金线如草芥,把纳税人的血汗线如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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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21: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北京
估计市场的电鱼工具要脱销了,市场绝对好多野生的鱼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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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21: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来自 湖南衡阳
铁嘴蓝鹊 发表于 2016-5-16 11:27
一筐筐那么多是甲鱼还是巴西彩龟啊?
如果是巴西龟,那可是外来入侵物种,估计法院的人不会傻到这也不知道 ...

那是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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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09: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这是好事,但不建议在人多的地方放生,可选择九石渡,浦城水厂大游,富岭溪等地放,这样放下去,一个马上就会有人去捉,而且城关段的水质说实话并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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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来自 江苏苏州
能够破获一次毒鱼事件胜过如此投放十次。明显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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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4: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放生好,但这好像是在做秀。又是横幅,又是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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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1: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每天晚上九点多我就看到划着竹排来电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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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8: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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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9: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本帖最后由 超级密码错误 于 2016-5-18 15:13 编辑

大叔支持法院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母亲河,但是我们的浦城法院却应该是通过从重从快惩办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用老百姓身边生动的案例进行普法宣传,以达到保护我们闽江源的目的,而不是不务正业,越俎代庖,弄些鱼苗去搞增殖放流,做畜牧水产局渔政大队该干的事情。

浦城法院做这场所谓的公益事业,不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吗?


这应该就是这次浦城法院吃力不讨好,遭网友纷纷吐槽的原因所在吧


对了,大叔还想多问一句,这批鱼苗的采购资金,是来自浦城法院法官们的个人捐款呢,还是动用了纳税人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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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9: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春雷 发表于 2016-5-16 21:50
那是王八!!!

能不能说团鱼呢,说王八太难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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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2: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LZB 发表于 2016-5-17 10:38
能够破获一次毒鱼事件胜过如此投放十次。明显作秀

大叔深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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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4: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本帖最后由 春雷 于 2016-5-18 14:59 编辑
fjpclxw 发表于 2016-5-17 09:37
这是好事,但不建议在人多的地方放生,可选择九石渡,浦城水厂大游,富岭溪等地放,这样放下去,一个马上就 ...

法院这几年诉讼案件多,收益好,作点秀给百姓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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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5: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6-5-18 09:11
大叔支持法院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母亲河,但是我们的浦城法院却是应该通过从重从快惩办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 ...

大叔说得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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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5: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法院的同志本可以把这次保护母亲河的活动搞得更好,更有教育意义的
比如,在活动现场先搞一些展板,以我们身边鲜活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审判案例,特别是针对河流污染的,对老百姓进行法制宣传
然后再放流由法官们自筹资金购买的鱼苗,这样活动不就完美无瑕,无懈可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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