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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 城 学 宫 书 院 与 科 举 蒋 仁 学宫与书院是科举时代的产物,是根据科举要求而设置的。废科举后也随之消失,其场所大多改为小学或中学。 浦城历史悠久,据考古发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素称文化名邦,文人荟萃,夫子过化之乡。科举制度诞生于隋开皇七年(587年),五代周显德二年(955年)杨徽之为浦城第一个进士;宋开宝三年(970年)章文谷为南唐进士第一。由此可见,五代及其以前,浦城的学校教育已比较发达,具有相当规模,惜缺文字记载。《浦城县志》有关教育部分,是宋庆历间开始,有县学、书院,塾、社学、义学的记载。 县学亦称学宫,宋庆历(1041—1048年)间,朝廷下诏,郡县立学。侯官人陈襄(1017—1080年)于庆历二年(1042年)举进士,调任浦城县主簿,权知县事,与邑人徐翘等在县城东隅里龙头山左侧创建学宫,招收当地子弟,亲自授课。学宫颇获盛名,吸引远方几百人来浦城求学。宋建炎二年(1128年)学宫毁于兵火,仅存文宣殿。宋绍兴三年(1133年)夏,动工重建,次年五月落成,杨时应其学生萧顗之请,作《重建文宣王殿记》。其后,或毁或革。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重建大成殿,邑人约请浙江余姚谢迁(状元),作《重建大成殿记》。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御史沈灼以县学规模太小,委知县将学宫迁至城区北隅皇华山麓(今浦城县第一中学原址),将原于宋开宝八年(975年)建的天心寺对调,改为学宫,内建奉孔子神龛并塑其像,增建戟门。其后,在此或修或建殿、庑、门、堂、宇、亭、池。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在皇华山麓建尊经阁,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尊经阁被雷击毁。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学宫又迁回龙头山侧原址与天心寺对调。后山水冲突,殿柱倾陷,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再次对调迁回皇华山麓原址,将殿、庑、门、堂大加修葺,并在皇华山再建尊经阁。清咸丰八年(1858年)战乱,城区庐舍毁坏甚多,而大成殿岿然独存,孔子塑像完好。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春,邑人集资万金,对县学重新整理,至清光绪二年(1876年)夏竣工。经此次修葺的县学,中为大成殿,东西为两庑,南为戟门,门右为土地祠,门左为斋宿所,门外为泮池,卷石桥于其上;又南为棂星门,门外左为金声坊,右为玉振坊;坊外各竖上下马台,殿后为崇圣祠;名宦祠在其左,乡贤祠在其右;以上建筑绕之以垣,称为文庙。垣外之东为明伦堂,中为堂,堂的左右翼为两廊,南为仪门,门外偏东为忠孝祠,堂内为教谕官署,垣外又东为训导官署。尊经阁在皇华山,阁外隙地为射圃,忠孝祠前为魁星楼。武庙在垣外之西,中为正殿,前为门,后为殿,皆绕以红墙,再绕以深沟。东西各辟一门,东门额题“德侔天地”,西门额题“道冠古今”,闲杂人不得擅入。根据叶遐龄《重修浦城县学记》“金碧辉煌,丹雘辉映,殿庭斋庑,气象一新,巍然焕然,呈革故而不啻鼎新也”。不幸的是1967年9月3日19时,雷雨大作,大成殿毁于火。 县学,为科举人才深造之场所。据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续修浦城县志》载:“学额,岁试取文、武童生各15名,科试取文童生15名(拨入府学者无定额),廪膳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清雍正元年(1723年)、乾隆元年(1736年)、嘉庆元年(1796年)及嘉庆三年至光绪三十年(1798——1904年)特恩加10次,每次增加文童生7名。学习内容主要是科举应试之文,至清代,先是“八股文”,后是“策论”。提学三年两考:一是岁考,以六等成绩定诸生,优者为廪生(由官府给以廪膳,补其生活),次者为增生;二是科考,在每届乡试之前,学政举行考试,录取一二等成绩为科举生员,参加乡试。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县学停办。 据清光绪《续修浦城县志》载:宋庆历初,朝廷下诏县设文学,200人以上的可设教谕1人,但明建文(1399——1402年)前,浦城县学的教谕和训导缺乏记载。明永乐(1403——1424年)间开始至明末有教谕46人,训导71人;清代有教谕63人,训导67人。教谕官阶正八品(同今正科级),其职责是主持文庙祭祀、宣扬儒家经典、教诲及管束所属生员,训导官阶从八品(同今副科级),其职责协助教谕管好具体教学事宜。 据史书记载,浦城自宋至清末先后共创办过13所书院,依次是: 叶安节书院 叶安节,字亨之,浦城人。宋治平四年(1067年)举进士后,初任乐平(今江西乐平)县尉,后累升宣德郎,知诸暨县,历任承议郎通判,王宫教授,太府寺丞,知吉、袁二州。晚年回浦城故里,在皇华山麓创办书院,故称“叶安节书院”,是本邑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个书院。其规模延续时间无考。 西山精舍 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真德秀知隆兴(今江西南昌)安抚江西任上,因母丧回家守制,于次年在其故里仙阳,创办西山精舍,授徒讲学。历经修葺,至清咸丰八年(1858年)毁于火。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在原址重建,其宅坐北朝南,中轴依次为花墙、天井、前厅、天井、正厅,厢房前两侧有东西门出入,东门额“鱼跃”,西门额“鸢飞”。围墙基为片石,中部泥墙上部空斗砖砌,屋檐周遭刷白粉,封闭式的高墙。两厅均硬山顶,穿斗式结构,正厅面阔3间。前厅悬清代吕佩芬书“西山真先生旧宅”匾额,宅周皆河石古街路。房前曾立有跨街“宏博坊”,邑人为纪念真德秀于宋开禧元年(1205年)中博学宏词科而立(已拆除)。 西山精舍占地面积935平方米,废科举后为小学校址。1982年仙阳中心小学迁入新址,精舍加以修葺,为镇办文化中心站,至今保存完好,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西山书院 宋宝庆元年(1225年)真德秀因正直敢言得罪权臣,落职赋闲在家。于宝庆三年(1227年)在县城东隅龙头山下建居舍,亦称“西山精舍”又名“学易斋”、“共极堂”。元延祐(1314——1320年)初,德秀裔孙真渊,将精舍改为书院,时江浙中书省呈报朝廷,于元延祐四年(1317年)四月,朝廷题名“西山书院”。后为民居,部分建筑至今尚存。 紫阳书院 明天顺二年(1458年),在仙楼山左,建朱文公(朱熹)祠,后改为书院。明弘治五年(1492年)改名为“紫阳书院”。清雍正七年(1729年)废。清嘉庆(1796——1820年)间重建,后废。 正音书院 清雍正六年(1728年),朝廷命闽、广正乡音,各县设书院教习。次年知县张秉纶将西隅里登瀛坊天主教堂改为正音书院,把紫阳书院的田产拨入正音书院。正音书院不久亦停办。 南浦书院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知县吴镛将设在越王山麓的越山道院划出一半创办南浦书院。初建时,中为文昌楼,楼下正中为堂,供奉武帝。左右两厢为斋舍,下为回厅,厅外偏右为读书长廊,前后分列书舍18间,为童生肄业之所;又其外为仪门、大门。楼后转南为炼丹井,循石级北上有浣花塘,中有小石桥,通月华亭;渡小石桥以上为讲堂,内奉宋理学十三子神位。堂右称时术斋,为院长起居处。斋右有唤鹤亭,堂后墙外即铁笛岩。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署县事王调元重修。清嘉庆八年(1803年)署县事黄恬增修,时任书院主讲梁章钜(福建长乐人,后为两江总督,著名文学家),在《城西祝翁捐充书院经费碑记》称:“尝综吾闽数十州邑,书院之盛者,必以南浦,次鳌峰”,当时其规模为全省之冠。清咸丰八年(1858年),因战乱损失严重,拆毁过半,旋尽倾圮,仅存头门。清同治六年(1867年),曾事小修,至清光绪十年(1884年)署县事何澂倡捐在文昌楼故址建讲堂,堂左右斋舍4间,堂前为回廊,南北各辟大门,堂后为厅,厅前隔以疏棂,左右各辟一门,左为前廊,右边门外耳舍3间为厨房、浴室。讲堂之左建理学十三子祠,达天楼之右建书舍3楹。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知县熊汝梅捐廉在接天楼之左址建书舍,于达天楼之上下增建两栋,上栋中为堂,左右斋舍各4间,下栋中亦为堂,左右斋舍各两间,再右为厨房、浴室,两栋共18间。又在越王山正中建大门,上嵌“南浦书院”石额,门内建亭,左右筑短垣,墙内有芙蓉池,池中建桥亭,左右池植荷花、养鱼。 南浦书院景色幽美,荷池花红,锦鳞游泳,沼旁乔木森森,石洞幽窈,近峰拥抱,远岫回环。 书院经费,由富绅捐赠,计有田租额1479石46斗,房屋32座,年收房租553两70千文银。藏书130余部1500多本,每年购书费为制钱40千文。清光绪间知县吕渭英等捐款购书,并带头捐赠武英殿聚珍版《钦定二十四史》《十三经注疏》《福建通志》《佩文韵府》等共85种。废科举后,南浦书院改为全县第一所城东两等小学堂。民国期间,因战争频繁,其学堂常被军队占用。20世纪40年代,改为县参议会办公驻地和开办简易师范学校。解放后至今为县教师进修学校。 富沙书院 在泰宁里富岭街。乾隆(1736——1795年)间,高泉巡检司巡检江大复拨充田租60余石,建置义塾,延师授课。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毁于火,后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乡绅徐兆鉁、梅渊等倡捐鼎建,有讲堂、斋舍。经费有田租469石,先后是署县程廷耀、潘文凤、范孟兰及县丞刘华荣、涂宗大、季国瑞等拨给。 正学书院 在清湖里临江。清同治七年(1868年)乡绅章阶、尹芳椿、刘邦勋、张映北等倡捐苗租300余石,郡守李吉言取名“正学书院”。后于清光绪十年(1884年),邑侯何澂以翠岩寺基改建书院,继任梁亨吉偕绅士汤伊相、刘邦勋、尹赞商、章奎聚等集捐鼎建,前为大砖门,再进中为二门,东西各建小门,循石路直入,中为讲堂,左右为斋舍,堂后为后厅。厅正中有圆梯螺旋而上,上有楼房,厅前覆以长亭,左右各建厢房1间,后为墙垣,墙外余地一片,灶房在其右。讲堂之左有屋3楹,为宋理学十三子祠。前方池一口,有横门通书院二门内。有田租373石。 青藜书院 设在仁和里(今石陂街大路边)。清同治四年(1865年),绅董缪树珊、蔡锡勋、叶舒樟、叶舒榬等倡捐鼎建,共捐光洋千余元,田租530余石。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叶焕阶等捐20余石,共有田租557石。书院由礼门路横门入,中有登瀛桥,桥上有亭,桥下有池,历阶而升,为入德之门,再升为书院大门,门左右各有大房两间,中为通道,两旁翼以木栏,左右分列书舍共18间。通道尽处正中有亭,称巍然亭,后有二门,入门中为讲堂,堂左右为斋舍,前后各两间,左斋之左为东花厅,右斋之右为西花厅,厅后均各有房,讲堂后为后厅,厅面山。循厅檐右折拾级而上,为文昌阁,阁上为文昌楼。两庑各建3楹,左为四子祠、崇德祠,右为土神祠、报功祠。西厅墙外厨房3间,厨房前墙外耳舍6间,舍前为蔬圃,四周皆缭以垣墙。文昌阁外山场一片,经文邑侯示禁。 西山书院 在新兴里西乡街。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乡绅孟殿荣、叶秉枢、王泽焘、吴邦泰、孟巽荣、缪映奎等倡捐鼎建。栋宇宏峻,左为文昌宫,右为奎星楼,前为大门、仪门,中为讲堂,堂左祀先儒真夫子(真德秀),堂右为客厅,堂前为回廊,堂后为厅,左右为厢房。房后栋正中为堂,左右为斋舍,为院长住宿及诸生肄业之所。墙外左为灶房,后为仓房。灶房外有田数亩,宽旷方平,种稻植蔬,足供眺览。书院先后获捐集田租共810余石。废科举后,西山书院改为两等小学堂。后因修建学舍,部分已改建,但大门和书院前部分尚保存。至20世纪80年代,全部改建,其址今为永兴中心小学校舍。 此外,清代私人创办的书院,还有忠信徐渊书院、南溪书院、官路图南书院,这些书院创办于何年、延续时间、规模等均待考。 书院的人员配备除讲席外,公举董事若干人,设山长(院长)、司账和院胥各1人。书院的招生是在每年农历二月向童生、生员招考1次,三月开课,十一月停课。每月讲课两次,教学内容根据科举要求,主要有“四书”、“五经”之类。生员、童生课期必须交诗文,并参加测验。书院借以遴选人才。 附《南浦学院经费章程》(清光绪二十四年即1898年浦城县知县翁天祜更定) 一、书院肄业生童,每年二月由县官示期甄别,先十日出示晓谕,由生童自备试卷投考,考毕录榜送院。凡甄别不给膏火,其取列前茅者由官捐廉奖赏。或当时未预甄别,准予官课之期投考录取,本课不列等第。其肄业生童,两课不到即行除名,后以原名应课,亦照投考章另行录取。 二、每年三月初旬开课,十一月停课。每月官、师各1课,计8个月共16课。每课取生卷:超等20名,特等20名;童卷:上取20名,中取20名,分别给予膏火。生卷超等一名番银1.8元,二三名每名1.4元,四五名各1.2元,六至十名每名1元,十一名至二十名每名0.8元;特等20名,每名0.4元。童卷:上取一名1.6元,二三名每名1.2元,四五名每名1元,六至十名每名0.8元,十一至二十名每名0.6元;中取20名,每名0.3元。其生卷一等、童卷次等录取,均无膏火。 三、书院之设,原为造就人才。方今风气日开,讲学必期致用。凡遇课期,交一文一诗外,或经解、史论、算学、时务、策论,另出一题以观诸生之器识才艺,且以备輶轩使者之选拔。其有抄袭旧文者阅出除名。 四、各乡分设7处,即富岭、临江、西乡、石陂、仙阳、忠信、盘亭。甄别日期除县发贴告示外,应由院胥于十日前专信通知。其领题送卷,由乡自行雇人。课卷应由各乡自备(其格式均照城卷卷面载明某乡)。甄别录取有名者,嗣后,各乡各课于卷面自盖戳记,并行填写名单,以杜冒混,投考仍照城卷章程。 五、城卷限次日交,富岭、仙阳、临江限第三日交,西乡、忠信限第四日交,石陂、盘亭限第五日交。院胥随到随送,不得延阁,逾限者不送阅。 六、每遇乡试、恩科年份,即将本年七八九十月八课膏火颁给宾兴。其岁科试,或先期一月三课,或试别补课,必须考满16课,不得借口考试希冀了事。 七、山长金聘番银4元,束金每年番银300元(来往川资在内),端午、中秋每节礼仪番银4元,膳金每月番银10元,按月致送。每逢乡试,六月课毕即送束金。如系本籍及不即回籍者,膳金不再送。 八、书院公举董事,每年薪资番银80元;总司账1人,每年薪资番银20元;各庄收租薪资另给。 九、书院设院胥1名,专管办卷、唱名、写榜及抄文、发贴等事,岁给薪资番银30元。 十、南浦书院、鳌峰余款、宏文经费三项,每岁出产以之支用,大约有盈无绌,除每年核算发贴清单外,向后遇乡试及恩科年份,定于七月初一日,邀众总算,除七八九十月八课膏火颁给宾兴(资助参加科举费用)外,如有盈余,尽数归宾兴项下,均给乡试士子。倘有徇私,凭众另举董事接理。 教育,即教诲与培育,自人类起源以来,就有教育。教育方式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构成完整体系。家庭教育以德育为主,长辈的言行对后辈的影响起楷模作用,或在生产劳动中传播技术,特殊家庭可培育出某种专业人才,家庭教育是培育人才的基楚;学校教育以文化知识为主,教师是博古通今的引路人,也包含德育、智育、体育等诸多方面;社会教育即要营造成“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的社会氛围。规定地方官员要把教育作为首要职责,地方官要为教育提供条件,尊重教师,鼓励学生勤学,使教师和读书人有社会荣誉感。随着社会向前发展,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方式方法以及教育内容都会随着变化而变化。 学校设置与教学内容是根据科举要求而设置的。基楚教育6年,分蒙馆3年,经馆3年,书院4年共10年,称为10年寒窗。读满10年,读熟应考的内容,就可参加科举考试,即所谓“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但读了十年书不一定能考中,还要继续再读再深造。参加科举考试学子要背诵《论语》11785字,《孟子》34685字,《书经》25700字,《诗经》39234字,《礼记》99010字,《左传》190845字,合计401259字,这40多万字全部都要精读背熟。此外还要看相当于原文几倍数量的注释,还有其他非读不可的经典、史书、文学书籍等。考试内容也称为科目,有书、诗、论、赋共四科,即试帖诗、经论、律赋皆要写八股文。这种文体,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速股八部分组成,故称八股文。八股文的题目,主要摘自“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试帖诗是诗的一种,考试时以古人某一诗句和成语为题,并限定某一韵脚,以歌颂朝政为内容作诗。所以学校教学内容与方法要循序渐进,因人施教。在蒙馆与经馆阶段的6年中,由家庭或村邻或宗族创办私塾学堂,办学形式多样,有教馆:即老师自办馆,招学生授课;家塾:聘老师到家任教;村塾推荐学东(董)出面聘老师,由几户有子弟入学的户主联办等三种。校址大多设在祠堂、庙宇,或大宅厅堂、书房。塾师一年一聘,受欢迎的老师也有续聘,束金面议,老师生活由学生家中轮流供餐。端午、中秋给老师送节,以示尊师,端午节老师也回赠学生每人1把纸扇(折叠扇)。私塾的蒙馆和经馆要求是:蒙馆,即启蒙教育,大多是初入学童生,以识字为主,内容有《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千字文》《四言杂字》《五言杂字》《尺牍》等,一般3年学期。经馆,是经过蒙馆3年学习以后,学生文化程度较高,对老师的知识水平要求也高,教学的内容有“四书”“五经”《幼学琼林》《古文观止》,老师以讲解为主,启发式教育;学生作业要写诗文,即格律诗和“八股文”。塾师一人一馆,学生人数不等,一般10人—20人,最多30人。入学年龄与肄业期不限。每年学习时间为正月入学,腊月放学。没有星期与假日,农忙与农闲、节日、寒暑,由老师灵活安排,每年教足200学日。教学方法是因人施教,单独讲授,分别辅导。蒙馆经馆各3年没有分班分校,没有考试制度和毕业文凭。只是各个学生课本内容不同,老师因人施教。因当时经济条件差,大多读二三年,有的读完蒙馆课本,有的还未读完就休学。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学生有升学要求,升读经馆课文,再进书院、县学、府学深造。明初,对贫困家庭子弟读书有困难的,朝廷规定每50户设社学1所,农闲时读书,农忙时务农,每年农历十月开学,腊月停课。内容有《孝经》《小学》(即儿童教育课本,是宋朱熹和刘澄编的共6卷)《大学》《论语》《孟子》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浦城最早的社学,创办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在县东西隅里各设2所常年社学。明弘治十七年(1504年),朝廷诏令府、州、县皆要建立社学,招收15岁以下儿童学习冠、婚、丧、祭等礼节,成绩优秀的可以补儒学生员。明嘉靖七年(1528年),在县治大市(棋盘街)设常年社学1所,后废。清初,朝廷令各省的府、州、县每乡设社学1所。清顺治八年(1651年)除恢复城区5所社学外,还先后在富岭、石陂、西乡街、忠信各设1所。后因推行不力,不久即废。还有一种称义学。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县东隅里直街文昌宫右边按察分司旧址建讲堂3间,前后左右建书房各3间,创办义学(今县实验小学原址)。有捐奉学田54亩,供贫家子弟免费入学。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学田拨归南浦书院,义学停办。清同治二年(1863年),县绅在棋盘街创办同善局,并开设义学,贫家子弟学费由同善局负担,学习地点在本局或在祠堂不定,不久亦废。清代,富岭街也办过义学,年代不详。 中国的科举,始创于汉代。就是国家设立许多科目,定期举行统一考试,以这种方式选拔官吏,叫做“开科取士”。汉代已有开科取士之法,系临时措施,并没有形成制度。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隋炀帝时,开始设立进士科。唐代又添设不少科目,如秀才、明经、明法等科。但进士科仍是最有代表性的科目,其他科目多仅存空名,无足轻重,所以习惯上把科举说成是考“进士”。武则天亲政,增设武举考试。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更加严密和完备。考试主要有三级:最低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最高一级是“会试”和“殿试”。院试之前,还要经过由知县主持的“县试”或知府主持的“府试”。经过县试再府试录取的士子,再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院试”,及格者即取得入省(州)学读书的资格。凡是经过院试的学子通称“生员”,即习惯所称的“秀才”。“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之年在各省(包括京都地区)举行,由皇帝任命大臣为主考官主持,考期在秋天,故叫“秋闱”,考取者叫“举人”。前五名叫“五魁”,第一名叫“解元”。“会试”每三年一次,一般在丑、辰、未、戌之年在首都举行,由礼部主持,又称“礼闱”或礼部试,考期在“乡试”后的次年三月,故称“春闱”。各省举人都可参加,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考中贡士就有一张进入殿试准考证书,这张证书称为“状”,殿试第一名故称为状元,“贡生”:是生员(秀才)考选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的学生称(即所谓贡献给皇帝的意思)。明清两代贡生有不同名目。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纳贡”;清代有“恩贡”、“拔贡”、“副贡”、“优贡”、“例贡”,统称五贡。若朝廷是年有大典(即大庆之事)所增加的名额,故称恩科、恩贡。“殿试”是由皇帝在保和殿对会试合格的贡士进行考试,也叫“廷试”。分三等录取,即一二三甲,一甲取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取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取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一甲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也称“殿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殿试揭晓时,在太和殿唱名,同时在京都大街上张挂榜文三天。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官阶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均不是官,需再经过一次朝考,才能由吏部授官。朝考最优者授翰林院庶吉士,其他分别授予京官或州、县等地方官,有的作教官即是教书。自隋大业二年(606年)开始,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科举结束,历1298年,全国共举行670次进士考试。中国科举史上第一个状元是唐武德五年(622年)孙伏伽,最后一个状元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刘春霖。古代科举制度为历代封建王朝选拔10多万名进士。共有多少状元多种版本各说不一,有914人,886人,599人,532人,统计标准不同。有的按考试次数每次一个状元推理,其实不然,唐朝有12次科考没有钦点一个状元,又有一次科考点2名状元。有的以正统朝代计算,有的包含褐后状元。据1994年7月30日《文汇读书报》载,有名有姓可查的状元共599人,其中唐代141人、五代十国16人、宋代118人、辽代54人、金代31人、元代32人、明代89人、清代114人、张献忠大西国1人、太平天国3人。科举没有女性参加,只有太平天国破例有女性参加,历史上唯一的女状元是太平天国三年(1853年)的傅善祥。 连中三元,即解元、会元、状元,历史上连中三元的只有13人,平均百年才有1人。防止作弊,考场采取封闭式,一排排把考生隔开。试卷要糊住姓名,这叫“弥封”。如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中国最后一次殿试,农历五月二十一日(即公历7月4日),在保和殿举行。殿试完毕,次日,由8名阅卷大臣(俗称读卷官)开始评卷。评卷这天,监试大臣和阅卷官齐集文华殿。阅卷官座位前面是一条长案,收管官把卷箱取来开封。一卷一卷送到阅卷官面前,直到分完。每位阅卷官收到试卷后,即开始阅卷。每看完一份,便在试卷上写下自己的姓(不写名字),同时对这份卷评价写上优劣符号,在自己分别应阅的试卷阅毕,再阅他人看过的试卷。这样轮流传阅,每位阅卷官都能看到所有考生的试卷。阅卷官均写上自己的优劣评价符号,这种阅卷方法称为“转桌”。 评定试卷的优劣,不用文字表述,而用符号标示。标示符号分为五等,即圈(O),尖(△),点(、),直(‖),叉(×),每位阅卷官在先后评阅同一试卷时,可有不同的评价,但差别不能太大,如果发现一份试卷评价悬殊大,就得另派大臣查阅试卷,作弊者要受到处分。8位阅卷官“转桌”毕,最后是总核,由首席阅卷官专司其事,其他阅卷官可参加发表意见。前三名(一甲)的试卷必须是8个“O”,稍逊者为二甲。如果试卷中“O”“△”间杂为三甲,有“‖”便排在三甲之后。阅卷必须在两天内完成,待评定、检查、核定毕,将前10名晋呈皇帝钦定名次。前三名为一甲,即状元、榜眼、探花。皇帝评定后,再把其余的试卷依照名次列出,交付填榜官正式写榜。榜,由黄纸裱上里、面两层,为“金榜”,又分为“大金榜”和“小金榜”两种,各有4人填写。“小金榜”由奏事处呈进宫中保存,“大金榜”由内阁大学士捧到乾清宫加盖“皇帝之宝”,待宣读典礼时公布,其后,用红线张挂于太和门,悬挂3日,交内阁收藏。浦城真德秀任过宋端平间最高层次主考官,称“知贡举”,祖之望清嘉庆四年(1799年)任进士阅卷官(即8位最高层次评委之一)。 阅卷评定后前10名呈给皇帝钦点,阅卷官认为首位优秀的状元非他莫属,但皇帝另有看法,有的因名字不好或家庭地址的原因而失去状元称号。如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阅卷官呈报成绩最好是孙日恭,永乐帝一看就火,“日恭”合起是“暴”字,本来就有人说他是暴君,便点10名内的另一位名字是邢宽,邢宽是“仁政”便点他为状元。再如清光绪三十年是历史上最后一名状元,本来是朱汝珍。慈禧不同意,认为“朱”是明朝代号,“珍”是珍妃魂在,朱汝珍是广东人,反清的孙中山也是广东人,这个状元绝不能点给广东人,便点给排在第五位的河北人刘春霖。慈禧这年70大寿,又遇干旱,春霖这名字好,春风化雨,普降甘霖。科考作弊处理也十分严厉,其惩罚措施主要有4种:一是枷号示众,对作弊者一经查出,立即提调带上枷锁在考试场外示众,再有犯者延长枷号时间。二是斥革,考生违犯考场纪律,已考的所有称号立即撤销,未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三是发配充军。四是动用刑罚,杖刑、刺字,严重的处斩。处理制度虽严,但封建社会舞弊丑闻时有发生。浦城科举概况,五代以前缺载。五代周显德二年(955年)开始,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止,文进士167人,武进士有5人,共172人。分朝代是:北宋105人,南宋26人,元4人,明20人,清17人(其中武进士5人)。科举中有状元4人,即章文谷宋开宝三年(970年)南唐进士第一、章衡宋嘉祐二年(1057年)殿试第一、周固宋崇宁四年(1105年)上舍释褐第一、祖秀实宋宣和二年(1120年)上舍释褐第一;探花3人,即陈师锡宋熙宁九年(1076年)进士第三,潘中宋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第三,杨邦弼宋绍兴十二年(1142年)进士第三;会元2人,吴育、章楶部试第一;解元3人,章授、叶焕、张翘乡试第一。 在科举年代中,浦城进士最多一次同榜8人,是宋熙宁六年(1073年);同榜五进士有3个年份,即宋天圣五年(1027年),元祐三年(1088年),绍圣四年(1097年);同榜四进士有3个年份,即宋景德二年(1005年),元丰八年(1085年),政和五年(1115年);同榜三进士有8个年份,宋宝元元年(1038年),嘉祐二年(1057年),元丰二年(1079年),元丰五年(1082年),崇宁二年(1103年),崇宁五年(1106年),重和元年(1118年),隆兴元年(1163年)。兄弟同榜的有5个年份,即宋天圣五年(1027年)吴待问子吴育、吴方、吴京3兄弟同榜,宋绍圣四年(1097年)章惇子章授、章持兄弟同榜,宋嘉定七年(1214年)徐应龙子徐荣叟、徐清叟兄弟同榜,宋嘉熙二年(1238年)徐凤子徐华老、徐梦发兄弟同榜。叔侄同榜有宋熙宁六年(1073年)黄孝先与侄子黄寔同榜。祖孙三代皆进士有两户,一户是黄孝先,长子黄好谦、次子黄好信、孙黄寔,另一户是黄辙、子黄辅国、孙黄嗣。父子皆进士的有8个,吴待问父子五进士,章惇父子四进士,章楶父子四进士,徐应龙父子三进士,章文谷、杨训、刘毅、李充父子两进士。 再登博学宏词科4人,即章得象、章杰、徐凤、真德秀。 明清乡试中有举人191人(文举148人,武举43人),其中明代71人,清代120人。科举时代有贡生528人 教育出人才,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这是历代相传的信念,历史也证明这一事实。浦城自宋至清末,有8个宰相、20个尚书、21个侍郞、93个知府、127县令,文官还有总督、巡抚、布政使、转运使,武官有总兵、提督、副将、都司等等,其他七品或相当七品以上官员太多,资料不全无法统计。 $ B; V& I+ g) t/ g" 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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