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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新闻] 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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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0: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2010-08-22上午,周日,在浦城县邮政广场上,许多市民踊跃无偿献血,
随拍几张,欢迎大家积极响应,多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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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大姐已累计无偿献血1200毫升,有记录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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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2 10: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我也无偿献血2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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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1: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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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1: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不支持,医院把大家都血拿去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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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2: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呵呵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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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3:54: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来自 上海
支持献血!貌似我要到12月才能再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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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4: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来自 安徽合肥
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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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6: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无偿献的血如果能让患者无偿使用那才叫好,献的血都让医院高价卖了,这算怎么回事?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采血   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   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   款规定的费用。 (这在临床当中,如果要用血,费用是一定要先交的,你有献血证好像也一样,以后再给你报销,报销的过程会不会麻烦本人不知道)


毕竟献血者以后使用血液的机率相对较小,而且血的质量怎么样我不敢说。国家明文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所以这就给利益集团了相当大的一个漏洞,个中原因看官一定可以明白的

我献血两次,以后不想再献了,不过大家别学我,该献的还是要献,我这人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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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08: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无尝献血我也献了12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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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08: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来自 广东广州
曾经,报名过。体检医生说贫血。害我回到公司,还被同事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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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09: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我这几年已献血37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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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3: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回复 5# 寂寞的青鸟


    我更正一下,你错了,用血都是患者自己到血库联系,和医院没关系,黑的是血库,医院觉没从血这方面得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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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3: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回复 13# zzj14984822


    我更正一下,你错了,用血都是患者自己到血库联系,和医院没关系,黑的是血库,医院觉没从血这方面得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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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3: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哈哈,貌似这里我认识很多人,首先,1p里的带眼睛的男滴,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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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18: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我是来打酱油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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