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家庭的和谐幸福 请给女性一份健康保障 ——致全县广大家庭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家庭: 近年来,乳腺癌、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乳腺癌位居女性癌症榜首。我县近两年有78位低保女性患妇科“两癌”重病,对女性个人和家庭都是致命的打击,也是家庭致贫的重要原因。 为此,县政府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作为实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目标任务,列入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实施“女性安康保险”,通过低险费(每人每年100元)、高赔偿(4.7万元)的方式,提高我县广大女性健康水平,并确保“两癌”患病妇女能得到及时的治疗,缓解家庭的经济负担。 家庭成员们、姐妹们:女性是孩子的母亲,是父母的孩子,是丈夫的另一半,是一个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力量;没有了女性,这个家庭就失去了欢笑,失去了温馨,失去了依靠,失去了和谐和幸福!为此,我们呼吁全县广大家庭成员,尤其是妇女姐妹们,进一步提高女性安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参与到由县妇联和县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发起的“女性安康保险”活动中来,为母亲、为妻子、也为自己,呈送一份健康保障、一份挚爱的厚礼! 后附:“女性安康保险”活动简介。 浦城县妇联 浦城县人寿保险公司 2015年10月 “女性安康保险”活动简介 一、参与对象 凡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发现“两癌”疾病的城乡妇女均可参加。 二、保险费用和赔偿金额 每人每年交纳保险费用100元,一次性获得赔偿金额是4.7万元。每人每年最多可购买三份这款保险,最高赔偿金额为14.1万元。 三、赔偿有关规定 自签订参保合同之日起九十天(三个月)后,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参保人员初患(也就是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等四种妇科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就可以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马上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在接受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赔偿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参保患病人员,确保患病人员能得到及时的前期治疗。参保女性得到赔偿后,保险合同终止,且今后就不能再参与该保险。 四、实施时间 从2015年10月开始接受参保。 五、联系方式 需参保人员可与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各单位妇委会主任、女工委主任或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联系。 县人寿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李春霞 15959756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