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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浦城:县府门前的“黑市场” 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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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08: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五棵松 发表于 2015-7-27 08:06
一屋不扫 何以扫天下!政府门前都扫不清楚么

抬头不见低头见,兄弟这话说的,让我们每天在爱民市场眼皮子底下办公的书记县长情何以堪哪
看来大叔以后从爱民市场路过,也只能目不斜视,视而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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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08: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本帖最后由 超级密码错误 于 2015-7-27 08:50 编辑
江湖浪人 发表于 2015-7-27 07:35
但愿记者能来报道一下浦城商业城,一楼的超市。从2000年已来,工商局的一些贪官所得到的好处,多年来严重的 ...


大叔能告兄弟你一个诽谤罪吗
大叔如果是工商局长,立马就严以利用手中的权力,管他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马上指使县公安局以诽谤罪立案调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兄弟你抓到294去关起来

什么依法治国,在权力面前,全是狗屁,看你还敢对我们大浦城县的工商局说三道四吗{: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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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09: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三明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5-7-27 08:46
大叔能告兄弟你一个诽谤罪吗
大叔如果是工商局长,立马就严以利用手中的权力,管他法律是怎么规定 ...

你这是反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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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09: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来自 浙江温州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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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2: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福建浦城:县府门前的“黑市场”
民生周刊 2015-07-24 20:26 .作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城区重要的副食品供应基地,爱民市场因与浦城县人民政府隔街相望,被当地百姓戏称为“摆在县府门前的菜篮子”。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座每天要在城市管理者眼皮下开张、打烊的市场,早在2004年就被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据公开资料显示,由于两名经营业主之间产生分歧,爱民市场未按规定参加2003年度企业年检,故原浦城县工商局作出了上述行政行为。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工商部门此后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查处,而是暗中指认两名业主中具有本地户籍的一方代表爱民市场行使经营职责,并放任市场无照经营行为长达10年之久,使爱民市场成为名副其实的“黑市场”。

虽然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浦城县工商局)负责人将庇护爱民市场的做法归咎于维稳压力,但《民生周刊》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所谓的庇护不仅有偿,而且客观上加剧了双方的分歧。

管办分离爱民市场迎来新业主

浦城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属典型山区县,上世纪80年代初期,爱民市场作为该县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菜篮子”工程,从根本上扭转了城区副食品供应长期短缺的局面。

爱民市场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官办属性,举办者及管理者均为浦城县工商局,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1995年,中央出台文件,要求各地各级工商管理部门与所办市场脱钩。在此背景下,浦城县需要尽快为爱民市场找到一位新业主。

知情人士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因老爱民市场为半开放式,长期存在卫生、交通、治安问题,影响县府形象,县里决定借助市场“管办分离”契机将其就地改造,接盘的新业主要有能力原地建设一座封闭式市场。

然而,近一年招商引资后,浦城本地竟无企业问及。1997年,浦城的城市管理者参加了南平“5·16经济贸易洽谈会”。

期间,在一位曾在该县挂职的莆田市某部门领导的帮助下,浦城参会城市管理者与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福建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郭玉贤见了面。

在听取了爱民市场改造项目推介报告后,郭玉贤认为,就资金和技术而言,东南公司筹建这样一座市场不是问题,关键是浦城地理位置较偏,户籍人口较少,人口流动性也不大,如果投资回报仅是市场管理权和经营权,那对于资金周转需要与时间赛跑的房地产行业而言,具有一定风险。

碍于莆田市领导的面子,不便推托的郭玉贤向浦城县城市管理者提议,是否可以在市场面积不变的情况上,通过提高用地容积率,将爱民市场改造项目变为爱民市场商住两用项目。

经过讨论,浦城县城市管理者认为此提议具备可行性,一方面,可以满足投资商的投资回报预期,提高投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保证原有改造计划顺利进行,提高城区高收入居民住房质量。最为重要的是,一座高档商住两用项目至少可以成为县府门前的一处亮点。

2007年5月24日,浦城县建设委员会(现浦城县住建局)高规格接待了郭玉贤一行。当天上午,东南公司与浦城县建委签了《开发建设浦城县爱民市场协议》。

祸起萧墙分公司营业执照吊销

原本,项目协议签署后,东南公司将开始冗杂的项目报建工作,而当时,公司在福建其他地市还有项目需郭玉贤亲自洽谈。为了不牵扯精力,东南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浦城注册成立一家分公司,负责爱民市场项目的工程建设及日后工作。

郭玉贤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在东南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出之前,他本人就已经将陈奕水列为分公司负责人的候选者。在他的印象中,陈奕水口才出众,善于交际,而且就是浦城本地人,还在当地中学做过教师,有多名学生身居浦城相关部门要职。

“当时的行政职能部门办事环境和效率都不及现在,即便是招商引资项目且报批材料完备,如果不托人找关系,审批环节一样要拖很长时间。”郭玉贤说。

1997年9月8日,东南公司浦城分公司注册成立,陈奕水被任命为负责人。一个月后,爱民市场项目获批复,即使个别手续未获批,2000年6月,项目仍顺利封顶。

有资料显示,截至2003年6月,爱民市场项目除全部住宅和部分商铺成功销售外,剩余商铺经陈奕水经办,房屋产权及土地证被办予东南公司名下。

然而,就在此时,关于陈奕水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利的传言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传至郭玉贤耳中。“房子和商铺卖得差不多了,公司自然要算账了,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郭玉贤说,工程建设中施工原料的货源都由陈奕水联系,但进货价格比市场平均价格高。在已经售出的住宅和商铺中,价格也不统一,几套售出的房源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而且,他未经批准经常打白条从公司提取现金。”

鉴于这些问题,东南公司作出了更换分公司负责人的决定,并据此要求陈奕水提供分公司的财务凭证、印章及核发的身份证件。

郭玉贤说,对于公司的决定,陈奕水非但没有执行,反而继续以公司负责人身份参与市场管理。为了减少公司损失,挽回负面影响,多次交涉无果后,郭玉贤在2003年年底前决定,拒绝到注册登记机关为分公司年检。

于是,由于过期未年检,2004年9月15日,浦城县工商局依法吊销了浦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业户逃离工商局收费维稳

郭玉贤称,营业执照的吊销并未影响爱民市场的正常营业,陈奕水反而在浦城县工商局的庇护下,公开宣称自己就是市场的实际业主,进而继续参与爱民市场的经营和管理。

有多位曾租赁市场摊位的业户向《民生周刊》记者证实,从2005年年初起,他们每天除了能看见陈奕水雇用的市场管理员巡视,还会看见身着制服的工商局工作人员到市场帮助管理。

对此,浦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章健说,爱民市场于2000年重新开业后,实际上只持续繁荣了两年,便因郭玉贤与陈奕水之间的分歧而日渐萧条。那段时间,很多业户开始逃离市场,将摊位摆到了市场周边,一度出现市场内空空如也、市场外门庭若市的尴尬局面,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由于当时浦城县还未成立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打击占道经营、无照经营的工作就落在我们工商局肩上。到了2004年年底,在我们的沟通和努力下,陈奕水也意识到管理对于市场的重要性,通过重新招标并主动下调部分租赁费,市场原有业户基本回到市场内经营。”

需要提及的是,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于2003年1月公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均属于无照经营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既然爱民市场在原浦城县工商局管辖范围内,且已明知营业执照被吊销,那么,工商局为何不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对其进行查处?“如果按照规定上线要求,爱民市场就会被取缔,就会出现稳定问题。”章健说。

然而,事实并非章健所说得那样简单。有证据显示,从2005年至2011年的7年间,原浦城县工商局下辖的城关工商所每年接受由陈奕水提供的1万到2万元不等的“协管费”,作为其帮助管理爱民市场的补偿金。后经当地有关部门查实,该笔款项累计为11万元。

不仅如此,2009年2月4日,福建省工商局监察室的一份函件显示,2008年12月15日,陈奕水等人委托城关工商所主持2009年度摊位投标会,并将所收的45万元租金交由该所出纳保管。

判决未果市场经营权易主

如前文所述,郭玉贤认为,正是由于有了属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庇护,即便破釜沉舟让东南公司浦城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也未能阻挡陈奕水以爱民市场实际业主的身份在浦城县域内活动。

“当时最让我担心的是,陈奕水收了租金后一旦玩失踪,广大业户一定会把账算在东南公司头上。”郭玉贤说,虽然营业执照吊销只能证明爱民市场不具备经营资格,但从土地及房产登记上,爱民市场的产权仍属于东南公司。

正因如此,2005年12月9日,东南公司在福建省发行量较大的一家都市报上发布声明,撤销陈奕水浦城分公司负责人职务,所持分公司印章作废,终止公司对其所有授权委托,且不得从事与爱民市场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在东南公司法律顾问看来,公司发布的这份声明具有法律效力。然而,2007年5月,陈奕水仍将权属在东南公司名下的两间店铺出售给他人,并拿着未上交但已作废的印章和证明职务的证件,到浦城县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

浦城县房管所所长陈炳松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坦陈,虽然当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的工作人员并未看到东南公司的声明,但客观上讲,的确暴露出房管所工作中存在不认真、业务不扎实、审查不严密等问题。

“此前县里已经给出调查处理意见,意思是鉴于出售及过户事实已经形成,为了避免造成不稳定因素,目前仍以维持现状为宜,有关资产处分权问题,已经建议郭玉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陈炳松说。

2008年1月,被激怒的郭玉贤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陈奕水职务侵占,此案引起福建省公安厅重视,南平市公安局领导要求将此案办成铁案。同年6月,浦城县公安局以陈奕水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

“就在县公安局立案后的第三个月,我突然接到了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通知我参加庭审。”郭玉贤说。原来,2008年7月2日,南平市中院受理了陈奕水诉东南公司及法人代表郭玉贤房产股权及其他权益纠纷案件。

郭玉贤不明白,如果按照“先刑后民”的司法原则,南平市中院怎么会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再做民事立案?浦城县公安局给出的答复是,待到法院对双方股权确认后再办理。

2013年1月22日,浦城县公安局依据《刑事诉讼法》中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之规定,撤销陈奕水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

那么,陈奕水主张分配股权收益的依据是什么?虽然记者在当地采访到了部分知情人,但均说法不一,加之此案尚未作出最终判决,记者将在判决后跟进报道。

但可以确认的是,2014年12月13日,陈奕水与当地商人江某签订了为期20年的《爱民市场租赁合同书》,年租金为70万元。

据了解,2015年租金已经进入陈奕水个人账户,而合同加盖的印章为浦城县爱民市场。经查,此枚印章并未在公安机关备案。

此后,作为承租人,江某在浦城县工商局注册成立浦城县爱民农贸有限公司,爱民市场随之易名为爱民农贸市场。2015年3月25日,浦城县政府发布通告称,爱民农贸市场将进行升级改造,需要封闭施工,在此期间,将划出单独区域作为农贸市场的交易区。【《民生周刊》记者: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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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2: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官商勾结无恶不作,外来投资被恶意侵吞
―――福建省浦城县投资商郭玉贤的控诉


1997年,在南平市的一次贸易洽谈会上,我为法人的福建省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浦城县政府列为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投资开发该县后来被为主要菜蓝子工程的浦城县爱民市场。
工程峻工后,2003年6月东南公司办理了房屋首要证和土地使用证。东南公司聘当地人陈奕水为分公司负责人。
从此,投资人郭玉贤遭遇到了无法预料到的厄运:
由于陈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拒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公司印章和证件。
按说陈被解职后不能参与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了,但他继续利用作废的印章进行了大量的犯罪活动。以后,陈利用各种手段,继续霸占市场,利用每年的商贩管理费,疏通政府各部门及公检法,编出各种“股权纠纷”、“诉讼长期化”,打了十多年官司,却非法霸占到今天,让人无法理解。
而投资人至今还颗粒无收!

陈奕水勾结官府,以打白条方式侵吞投资商利益

1997年9月8日,由于陈奕水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奕水却拒不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分公司印章和证件。东南公司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在2003年底决定对浦城分公司不予年检,2004年分公司被浦城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因陈奕水拒交出印章等,2005年12月9日是,东南公司登报声明分公司印章作废,陈奕水负责人的职务被撤销,所有授权委托被中止,无权从事与爱民市场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解职后陈奕水不但没有停止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而且马不停蹄地继续进行违法活动。有一需要说明的是,针对陈奕水的违法行为,当地公检法部门以至在侦查期间,也没有去纠正陈奕水的犯罪行为!不知何故?
后据公安机关查明,陈奕水曾通过白条方式,提走数十万现金,例如2002年10月10日,预支1万元用于市计量所费用,所有白条都没有经东南公司法人代表批准,也不见还款。
另外,爱民市场每年数十万元的租金也不见着落,他个人通过打白条方式,多次领走现金几十万元,名义竟然是“股东利润分成”,他从来就不是股东身份!
据了解,陈奕水还利用一个作废的资料以假乱真,篡改了该资料中的会议纪要,添加了一些有利于他本人的虚假内容。经公安机关鉴定,确认了会议纪要前两页与签字盖章的最后一页字体不一样。实际上陈奕水并元出资一分钱,也无出资凭证,无工商登记。拟成立的公司并没有成立。且在2005年陈奕水被撤销公司职务后,无享有公司分红权利,更无权将公司的股权让给他人!
2007年5月,陈奕水用早已作废的印章和证件,在当地房管部门的配合下,把权属东南公司的五间店铺公开出售给他人,售房款再一次落入陈奕水的口袋。陈奕水其实在侵占公司财产的同时,构成了对购房人的欺诈。

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为何谓“股权纠纷”?

更为荒唐的是,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现在浦城县的政府部门却说成是他与我有“股权纠纷”?!
陈奕水确与当地社会人员姜芳兵炮制了一份《浦城县爱民市场增加股东协议》,并将签约时间推至2004年5月31日,协议约定,由姜芳兵替东南公司浦城分公司归还了工商银行浦城支行欠款86万元,吸收姜芳兵为新股东。陈奕水和姜芳兵各自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是由陈奕水盖上了他私刻的郭玉贤的印章!事后也没有经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所谓归还工商银行欠款86万元,并非出自姜芳兵,而是拿爱民市场的摊位租金和卖店面的钱还了银行贷款。
2008年3月27日,姜芳兵正是拿着这份漏洞百出的假协议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他也是股东。后被法院中止。
至于浦城公安局在2008年6月11日对陈奕水立案侦查后,为何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我们认为陈奕水没有任何股份,已经天下共知的事实。公安如果以何谓“股权纠纷”为借口,不对陈奕水的犯罪事实进行查处,就是袒护包庇,放纵犯罪分子。

省人大两次叫停马拉松式诉讼,但黑恶势力还在挣扎

2013年10月11日,从浦城公安局了解到,陈奕水的职务侵占案于上年已撤销。
县政府门口的一个大型便民形象工程,竟十多年无照经营,对新闻界而言,这是轰动新闻,可政府有关部门却理直气壮!
本来,商业企业办营业执照是工商局的事。有位工商局长说,我们工商局对爱民市场无照经营,保持中立。荒唐,无照经营市场不用取缔?
相反,工商部门却对该市场的非法运行大力支持(有记录),其中已经涉及到了公务员的犯罪行为,省纪委查处过某领导的受贿案。
我就此案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过内部的黑暗,福建省人大分别两次督办,责令法院中止审理,南平市中院置之不理,也不回函,其中缘由外界难于揣测。
由此看出,浦城的保护地方黑恶势力确实严重,除司法部门外,房管、工商行政职能部门也充当其中,均成为这起非法侵占事件的“幕后推手”,使得陈奕水的侵占行为更为嚣张。
但南平中院已经花了五年多的时间,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陈奕水投资一分一厘的凭证!
从2000年上半年开始,陈奕水组织的黑恶势力并在地方相关官员的包庇下,将爱民市场的租金全部私吞,拿着东南公司的钱和东南公司打官司,还大讲特讲霸占有功,这是强盗逻辑!
10多年来,投资者拿不到一分一厘的租金,非法霸占的强盗与相关官员却赚得盆满钵满,像这样荒唐的事情只有在南平浦城才会发生!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陈奕水证据造假欺骗、以及利用其收取我公司租金,制造“银弹”,真金白银收买南平市、浦城县一批官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严防死守。也成了惊动国务院中央联席办的中国典型的腐败案件;公安部也在网上交办,国内主流媒体也在关注,福建省多家监督部门也的在关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纪委副书记早已批示查处。
我相信,随着该案的逐步明朗,被假证据欺骗、以及租金收买的浦城县一大批相关官员已经开始万分后悔,度日如年,在痛苦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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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2: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你这不是曲解大叔的本意吗
那位网友无凭无据,捕风捉影说工商局有官员从中收受好处,这不是诽谤,难道还是表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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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陈奕水证据造假欺骗、以及利用其收取我公司租金,制造“银弹”,真金白银收买南平市、浦城县一批官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严防死守。也成了惊动国务院中央联席办的中国典型的腐败案件;公安部也在网上交办,国内主流媒体也在关注,福建省多家监督部门也的在关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纪委副书记早已批示查处。
我相信,随着该案的逐步明朗,被假证据欺骗、以及租金收买的浦城县一大批相关官员已经开始万分后悔,度日如年,在痛苦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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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陈奕水证据造假欺骗、以及利用其收取我公司租金,制造“银弹”,真金白银收买南平市、浦城县一批官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严防死守。也成了惊动国务院中央联席办的中国典型的腐败案件;公安部也在网上交办,国内主流媒体也在关注,福建省多家监督部门也的在关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纪委副书记早已批示查处。
我相信,随着该案的逐步明朗,被假证据欺骗、以及租金收买的浦城县一大批相关官员已经开始万分后悔,度日如年,在痛苦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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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福建浦城:县府门前的“黑市场”官商勾结无恶不作,外来投资被恶意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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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官商勾结无恶不作,外来投资被恶意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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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官商勾结无恶不作,外来投资被恶意侵吞
―――福建省浦城县投资商郭玉贤的控诉


1997年,在南平市的一次贸易洽谈会上,我为法人的福建省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浦城县政府列为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投资开发该县后来被为主要菜蓝子工程的浦城县爱民市场。
工程峻工后,2003年6月东南公司办理了房屋首要证和土地使用证。东南公司聘当地人陈奕水为分公司负责人。
从此,投资人郭玉贤遭遇到了无法预料到的厄运:
由于陈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拒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公司印章和证件。
按说陈被解职后不能参与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了,但他继续利用作废的印章进行了大量的犯罪活动。以后,陈利用各种手段,继续霸占市场,利用每年的商贩管理费,疏通政府各部门及公检法,编出各种“股权纠纷”、“诉讼长期化”,打了十多年官司,却非法霸占到今天,让人无法理解。
而投资人至今还颗粒无收!

陈奕水勾结官府,以打白条方式侵吞投资商利益

1997年9月8日,由于陈奕水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奕水却拒不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分公司印章和证件。东南公司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在2003年底决定对浦城分公司不予年检,2004年分公司被浦城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因陈奕水拒交出印章等,2005年12月9日是,东南公司登报声明分公司印章作废,陈奕水负责人的职务被撤销,所有授权委托被中止,无权从事与爱民市场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解职后陈奕水不但没有停止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而且马不停蹄地继续进行违法活动。有一需要说明的是,针对陈奕水的违法行为,当地公检法部门以至在侦查期间,也没有去纠正陈奕水的犯罪行为!不知何故?
后据公安机关查明,陈奕水曾通过白条方式,提走数十万现金,例如2002年10月10日,预支1万元用于市计量所费用,所有白条都没有经东南公司法人代表批准,也不见还款。
另外,爱民市场每年数十万元的租金也不见着落,他个人通过打白条方式,多次领走现金几十万元,名义竟然是“股东利润分成”,他从来就不是股东身份!
据了解,陈奕水还利用一个作废的资料以假乱真,篡改了该资料中的会议纪要,添加了一些有利于他本人的虚假内容。经公安机关鉴定,确认了会议纪要前两页与签字盖章的最后一页字体不一样。实际上陈奕水并元出资一分钱,也无出资凭证,无工商登记。拟成立的公司并没有成立。且在2005年陈奕水被撤销公司职务后,无享有公司分红权利,更无权将公司的股权让给他人!
2007年5月,陈奕水用早已作废的印章和证件,在当地房管部门的配合下,把权属东南公司的五间店铺公开出售给他人,售房款再一次落入陈奕水的口袋。陈奕水其实在侵占公司财产的同时,构成了对购房人的欺诈。

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为何谓“股权纠纷”?

更为荒唐的是,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现在浦城县的政府部门却说成是他与我有“股权纠纷”?!
陈奕水确与当地社会人员姜芳兵炮制了一份《浦城县爱民市场增加股东协议》,并将签约时间推至2004年5月31日,协议约定,由姜芳兵替东南公司浦城分公司归还了工商银行浦城支行欠款86万元,吸收姜芳兵为新股东。陈奕水和姜芳兵各自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是由陈奕水盖上了他私刻的郭玉贤的印章!事后也没有经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所谓归还工商银行欠款86万元,并非出自姜芳兵,而是拿爱民市场的摊位租金和卖店面的钱还了银行贷款。
2008年3月27日,姜芳兵正是拿着这份漏洞百出的假协议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他也是股东。后被法院中止。
至于浦城公安局在2008年6月11日对陈奕水立案侦查后,为何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我们认为陈奕水没有任何股份,已经天下共知的事实。公安如果以何谓“股权纠纷”为借口,不对陈奕水的犯罪事实进行查处,就是袒护包庇,放纵犯罪分子。

省人大两次叫停马拉松式诉讼,但黑恶势力还在挣扎

2013年10月11日,从浦城公安局了解到,陈奕水的职务侵占案于上年已撤销。
县政府门口的一个大型便民形象工程,竟十多年无照经营,对新闻界而言,这是轰动新闻,可政府有关部门却理直气壮!
本来,商业企业办营业执照是工商局的事。有位工商局长说,我们工商局对爱民市场无照经营,保持中立。荒唐,无照经营市场不用取缔?
相反,工商部门却对该市场的非法运行大力支持(有记录),其中已经涉及到了公务员的犯罪行为,省纪委查处过某领导的受贿案。
我就此案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过内部的黑暗,福建省人大分别两次督办,责令法院中止审理,南平市中院置之不理,也不回函,其中缘由外界难于揣测。
由此看出,浦城的保护地方黑恶势力确实严重,除司法部门外,房管、工商行政职能部门也充当其中,均成为这起非法侵占事件的“幕后推手”,使得陈奕水的侵占行为更为嚣张。
但南平中院已经花了五年多的时间,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陈奕水投资一分一厘的凭证!
从2000年上半年开始,陈奕水组织的黑恶势力并在地方相关官员的包庇下,将爱民市场的租金全部私吞,拿着东南公司的钱和东南公司打官司,还大讲特讲霸占有功,这是强盗逻辑!
10多年来,投资者拿不到一分一厘的租金,非法霸占的强盗与相关官员却赚得盆满钵满,像这样荒唐的事情只有在南平浦城才会发生!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陈奕水证据造假欺骗、以及利用其收取我公司租金,制造“银弹”,真金白银收买南平市、浦城县一批官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严防死守。也成了惊动国务院中央联席办的中国典型的腐败案件;公安部也在网上交办,国内主流媒体也在关注,福建省多家监督部门也的在关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纪委副书记早已批示查处。
我相信,随着该案的逐步明朗,被假证据欺骗、以及租金收买的浦城县一大批相关官员已经开始万分后悔,度日如年,在痛苦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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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来自 北京
官商勾结无恶不作,外来投资被恶意侵吞
―――福建省浦城县投资商郭玉贤的控诉


1997年,在南平市的一次贸易洽谈会上,我为法人的福建省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浦城县政府列为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投资开发该县后来被为主要菜蓝子工程的浦城县爱民市场。
工程峻工后,2003年6月东南公司办理了房屋首要证和土地使用证。东南公司聘当地人陈奕水为分公司负责人。
从此,投资人郭玉贤遭遇到了无法预料到的厄运:
由于陈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拒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公司印章和证件。
按说陈被解职后不能参与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了,但他继续利用作废的印章进行了大量的犯罪活动。以后,陈利用各种手段,继续霸占市场,利用每年的商贩管理费,疏通政府各部门及公检法,编出各种“股权纠纷”、“诉讼长期化”,打了十多年官司,却非法霸占到今天,让人无法理解。
而投资人至今还颗粒无收!

陈奕水勾结官府,以打白条方式侵吞投资商利益

1997年9月8日,由于陈奕水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奕水却拒不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分公司印章和证件。东南公司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在2003年底决定对浦城分公司不予年检,2004年分公司被浦城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因陈奕水拒交出印章等,2005年12月9日是,东南公司登报声明分公司印章作废,陈奕水负责人的职务被撤销,所有授权委托被中止,无权从事与爱民市场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解职后陈奕水不但没有停止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而且马不停蹄地继续进行违法活动。有一需要说明的是,针对陈奕水的违法行为,当地公检法部门以至在侦查期间,也没有去纠正陈奕水的犯罪行为!不知何故?
后据公安机关查明,陈奕水曾通过白条方式,提走数十万现金,例如2002年10月10日,预支1万元用于市计量所费用,所有白条都没有经东南公司法人代表批准,也不见还款。
另外,爱民市场每年数十万元的租金也不见着落,他个人通过打白条方式,多次领走现金几十万元,名义竟然是“股东利润分成”,他从来就不是股东身份!
据了解,陈奕水还利用一个作废的资料以假乱真,篡改了该资料中的会议纪要,添加了一些有利于他本人的虚假内容。经公安机关鉴定,确认了会议纪要前两页与签字盖章的最后一页字体不一样。实际上陈奕水并元出资一分钱,也无出资凭证,无工商登记。拟成立的公司并没有成立。且在2005年陈奕水被撤销公司职务后,无享有公司分红权利,更无权将公司的股权让给他人!
2007年5月,陈奕水用早已作废的印章和证件,在当地房管部门的配合下,把权属东南公司的五间店铺公开出售给他人,售房款再一次落入陈奕水的口袋。陈奕水其实在侵占公司财产的同时,构成了对购房人的欺诈。

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为何谓“股权纠纷”?

更为荒唐的是,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现在浦城县的政府部门却说成是他与我有“股权纠纷”?!
陈奕水确与当地社会人员姜芳兵炮制了一份《浦城县爱民市场增加股东协议》,并将签约时间推至2004年5月31日,协议约定,由姜芳兵替东南公司浦城分公司归还了工商银行浦城支行欠款86万元,吸收姜芳兵为新股东。陈奕水和姜芳兵各自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是由陈奕水盖上了他私刻的郭玉贤的印章!事后也没有经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所谓归还工商银行欠款86万元,并非出自姜芳兵,而是拿爱民市场的摊位租金和卖店面的钱还了银行贷款。
2008年3月27日,姜芳兵正是拿着这份漏洞百出的假协议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他也是股东。后被法院中止。
至于浦城公安局在2008年6月11日对陈奕水立案侦查后,为何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我们认为陈奕水没有任何股份,已经天下共知的事实。公安如果以何谓“股权纠纷”为借口,不对陈奕水的犯罪事实进行查处,就是袒护包庇,放纵犯罪分子。

省人大两次叫停马拉松式诉讼,但黑恶势力还在挣扎

2013年10月11日,从浦城公安局了解到,陈奕水的职务侵占案于上年已撤销。
县政府门口的一个大型便民形象工程,竟十多年无照经营,对新闻界而言,这是轰动新闻,可政府有关部门却理直气壮!
本来,商业企业办营业执照是工商局的事。有位工商局长说,我们工商局对爱民市场无照经营,保持中立。荒唐,无照经营市场不用取缔?
相反,工商部门却对该市场的非法运行大力支持(有记录),其中已经涉及到了公务员的犯罪行为,省纪委查处过某领导的受贿案。
我就此案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过内部的黑暗,福建省人大分别两次督办,责令法院中止审理,南平市中院置之不理,也不回函,其中缘由外界难于揣测。
由此看出,浦城的保护地方黑恶势力确实严重,除司法部门外,房管、工商行政职能部门也充当其中,均成为这起非法侵占事件的“幕后推手”,使得陈奕水的侵占行为更为嚣张。
但南平中院已经花了五年多的时间,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陈奕水投资一分一厘的凭证!
从2000年上半年开始,陈奕水组织的黑恶势力并在地方相关官员的包庇下,将爱民市场的租金全部私吞,拿着东南公司的钱和东南公司打官司,还大讲特讲霸占有功,这是强盗逻辑!
10多年来,投资者拿不到一分一厘的租金,非法霸占的强盗与相关官员却赚得盆满钵满,像这样荒唐的事情只有在南平浦城才会发生!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陈奕水证据造假欺骗、以及利用其收取我公司租金,制造“银弹”,真金白银收买南平市、浦城县一批官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严防死守。也成了惊动国务院中央联席办的中国典型的腐败案件;公安部也在网上交办,国内主流媒体也在关注,福建省多家监督部门也的在关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纪委副书记早已批示查处。
我相信,随着该案的逐步明朗,被假证据欺骗、以及租金收买的浦城县一大批相关官员已经开始万分后悔,度日如年,在痛苦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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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无恶不作,外来投资被恶意侵吞
―――福建省浦城县投资商郭玉贤的控诉


1997年,在南平市的一次贸易洽谈会上,我为法人的福建省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浦城县政府列为招商引资的外地企业,投资开发该县后来被为主要菜蓝子工程的浦城县爱民市场。
工程峻工后,2003年6月东南公司办理了房屋首要证和土地使用证。东南公司聘当地人陈奕水为分公司负责人。
从此,投资人郭玉贤遭遇到了无法预料到的厄运:
由于陈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拒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公司印章和证件。
按说陈被解职后不能参与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了,但他继续利用作废的印章进行了大量的犯罪活动。以后,陈利用各种手段,继续霸占市场,利用每年的商贩管理费,疏通政府各部门及公检法,编出各种“股权纠纷”、“诉讼长期化”,打了十多年官司,却非法霸占到今天,让人无法理解。
而投资人至今还颗粒无收!

陈奕水勾结官府,以打白条方式侵吞投资商利益

1997年9月8日,由于陈奕水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许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东南公司决定更换分公司负责人,但陈奕水却拒不交出分公司所有的财务凭证及分公司印章和证件。东南公司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在2003年底决定对浦城分公司不予年检,2004年分公司被浦城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因陈奕水拒交出印章等,2005年12月9日是,东南公司登报声明分公司印章作废,陈奕水负责人的职务被撤销,所有授权委托被中止,无权从事与爱民市场有关的任何经营活动。
解职后陈奕水不但没有停止爱民市场的经营活动,而且马不停蹄地继续进行违法活动。有一需要说明的是,针对陈奕水的违法行为,当地公检法部门以至在侦查期间,也没有去纠正陈奕水的犯罪行为!不知何故?
后据公安机关查明,陈奕水曾通过白条方式,提走数十万现金,例如2002年10月10日,预支1万元用于市计量所费用,所有白条都没有经东南公司法人代表批准,也不见还款。
另外,爱民市场每年数十万元的租金也不见着落,他个人通过打白条方式,多次领走现金几十万元,名义竟然是“股东利润分成”,他从来就不是股东身份!
据了解,陈奕水还利用一个作废的资料以假乱真,篡改了该资料中的会议纪要,添加了一些有利于他本人的虚假内容。经公安机关鉴定,确认了会议纪要前两页与签字盖章的最后一页字体不一样。实际上陈奕水并元出资一分钱,也无出资凭证,无工商登记。拟成立的公司并没有成立。且在2005年陈奕水被撤销公司职务后,无享有公司分红权利,更无权将公司的股权让给他人!
2007年5月,陈奕水用早已作废的印章和证件,在当地房管部门的配合下,把权属东南公司的五间店铺公开出售给他人,售房款再一次落入陈奕水的口袋。陈奕水其实在侵占公司财产的同时,构成了对购房人的欺诈。

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为何谓“股权纠纷”?

更为荒唐的是,陈奕水从开始至今天没占任何股份,现在浦城县的政府部门却说成是他与我有“股权纠纷”?!
陈奕水确与当地社会人员姜芳兵炮制了一份《浦城县爱民市场增加股东协议》,并将签约时间推至2004年5月31日,协议约定,由姜芳兵替东南公司浦城分公司归还了工商银行浦城支行欠款86万元,吸收姜芳兵为新股东。陈奕水和姜芳兵各自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的名字是由陈奕水盖上了他私刻的郭玉贤的印章!事后也没有经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所谓归还工商银行欠款86万元,并非出自姜芳兵,而是拿爱民市场的摊位租金和卖店面的钱还了银行贷款。
2008年3月27日,姜芳兵正是拿着这份漏洞百出的假协议向浦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他也是股东。后被法院中止。
至于浦城公安局在2008年6月11日对陈奕水立案侦查后,为何没有采取强制措施,我们认为陈奕水没有任何股份,已经天下共知的事实。公安如果以何谓“股权纠纷”为借口,不对陈奕水的犯罪事实进行查处,就是袒护包庇,放纵犯罪分子。

省人大两次叫停马拉松式诉讼,但黑恶势力还在挣扎

2013年10月11日,从浦城公安局了解到,陈奕水的职务侵占案于上年已撤销。
县政府门口的一个大型便民形象工程,竟十多年无照经营,对新闻界而言,这是轰动新闻,可政府有关部门却理直气壮!
本来,商业企业办营业执照是工商局的事。有位工商局长说,我们工商局对爱民市场无照经营,保持中立。荒唐,无照经营市场不用取缔?
相反,工商部门却对该市场的非法运行大力支持(有记录),其中已经涉及到了公务员的犯罪行为,省纪委查处过某领导的受贿案。
我就此案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过内部的黑暗,福建省人大分别两次督办,责令法院中止审理,南平市中院置之不理,也不回函,其中缘由外界难于揣测。
由此看出,浦城的保护地方黑恶势力确实严重,除司法部门外,房管、工商行政职能部门也充当其中,均成为这起非法侵占事件的“幕后推手”,使得陈奕水的侵占行为更为嚣张。
但南平中院已经花了五年多的时间,掘地三尺也找不到陈奕水投资一分一厘的凭证!
从2000年上半年开始,陈奕水组织的黑恶势力并在地方相关官员的包庇下,将爱民市场的租金全部私吞,拿着东南公司的钱和东南公司打官司,还大讲特讲霸占有功,这是强盗逻辑!
10多年来,投资者拿不到一分一厘的租金,非法霸占的强盗与相关官员却赚得盆满钵满,像这样荒唐的事情只有在南平浦城才会发生!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因陈奕水证据造假欺骗、以及利用其收取我公司租金,制造“银弹”,真金白银收买南平市、浦城县一批官员,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而严防死守。也成了惊动国务院中央联席办的中国典型的腐败案件;公安部也在网上交办,国内主流媒体也在关注,福建省多家监督部门也的在关注,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省纪委副书记早已批示查处。
我相信,随着该案的逐步明朗,被假证据欺骗、以及租金收买的浦城县一大批相关官员已经开始万分后悔,度日如年,在痛苦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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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5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该公司情况略有听说,详情今日看到。当时报纸报道我们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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