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审批
类别 | 设定依据 | 审批
部门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
对象 | 备注 |
1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 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第六条;
| 县安监局 | 无 | 企业 | 部分取消。第2子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依据法律法规取消(《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取消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2 |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的审核 | 无 | 非行政
许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6条。 | 县地税局 | 无 | 纳税人 | 国发[2015]11号取消 |
3 |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 无 | 非行政
许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第5条第二款。 | 县地税局 | 无 | 纳税人 | 国发[2015]11号取消 |
4 |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 | 无 | 非行政
许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24条。 | 县地税局 | 无 | 纳税人 | 国发[2014]50号取消 |
5 |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 无 | 非行政
许可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 县地税局 | 无 | 纳税人 | 国发[2014]27号取消 |
6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 无 | 非行政
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第三款。 | 县统计局 | 无 | 县直有关部门 | 取消 |
7 | 采矿权转让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
2.《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第二十九条;
| 县国土资源局 | 无 | 采矿权人 | 南政综〔2015〕93号,“采矿权转让审批”(南政综〔2014〕196号)更名为“采矿权变更登记” |
7 | 枪支(弹药)运输、携带许可证(省内运输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 县公安局 | 无 | 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 | 取消 |
承接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审批
类别 | 设定依据 | 审批
部门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
对象 | 备注 |
1 | 出售、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水生)及其产品的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 县农业局 | | 公民 | 承接市下放(南政综〔2015〕93号 |
2 | 渔业船舶检验证 | 无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检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四条。 | 县农业局 | | 渔业船舶 | 承接省下放(闽政〔2011〕94号) |
3 | 跨县(市)溪河流域捕捞许可证 | 无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县农业局 | | 公民 | 承接市下放(南政综〔2015〕93号 |
4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 | 无 | 行政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九条;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 县安监局 | 无 | 企业 | 承接省下放(闽政[2011]94号) |
5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指配10W以下的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条;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3.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县(市、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南委办[2003]5号”、南政综〔2015〕93号。 | 县广电局 | 无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承接市下放(南委办[2003]5号) |
6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无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公安局 | 无 | 个人、企业 | 承接省下放(闽政(2011)94号) |
7 | 停泊点台湾居民申请廷长居留期限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管理办法》。 | 县公安局 | 无 | 个人、企业 | 承接省下放(闽审改办(2015)2号) |
8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 | | 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 无 | 事业单位、企业 | 承接省下放(闽政〔2011〕94号、市下放(南政综〔2015〕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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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无 | 行政许可 | 1.《计量法》第二十条;
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3.《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第八条;
4.《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第三条。 | 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局) | 无 | 个人 | 承接市下放(南政综〔2015〕93号 |
10 | 广告许可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 县市场
监管局
(工商局) | 无 | 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 承接省下放(闽(2011)94号) |
11 |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 | 无 | 行政许可 |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麻醉药品好、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四、五、七款。 | 县卫计局 | 无 | 医疗机构 | 承接市下放(南政综〔2015〕93号 |
12 | 耕地占用税减
免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第三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号) | 县地税局 | 无 | 纳税人 | 承接省下放(闽审改办[2015]2号) |
13 | 契税减免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99号) 第三条第三款;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闽政[2011]94号)。 | 县地税局 | 无 | 纳税人 | 承接省下放(闽审改办[2015]2号) |
14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1.《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公布 自2006年12月20日起施行)第五条 ;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 | 县文体新局 | 无 | 个人或其它组织 | |
15 | 开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许可 | 无 | 行政许可 | 《福建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闽人大常[1998]9号)。 | 县人社局 | 无 | 企业 | 承接省、市下放 (闽政[2011]94号、南政综[2012]237号) |
16 | 对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主辅分离富余职工为主的企业认定 | 无 | 行政许可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闽政[2006]5号。
| 县人社局 | 无 | 国有大中型企业 | 承接省下放(闽政﹝2011﹞94号) |
17 | 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审批
| 无 | 行政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73项。 | 县水利局 | 无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承接市下放(南政综〔2012〕237号),中央国债项目和省重点项目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