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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浦城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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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11: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南昌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浦城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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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P07100-0302-2015-00131主题分类发布机构县政府生成日期:2015-06-03名 称: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浦城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 号:浦政办〔2015〕115号

浦政办〔2015115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浦城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
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5浦城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2015年浦城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和“无传销城市”活动实施方案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明办、县综治办

根据南平市工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工商竞争〔201516号)精神,为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反弹和蔓延,消除传销生存空间,经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创建工作机制,加大“防、控、堵”力度。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继续有效开展宣传教育,营造防控和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持续抓好我县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防范工作,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深化“平安浦城”建设,努力为维护我县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基础,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一)“无传销社区(村)”的工作目标
1.本社区(村)无传销组织;
2.本社区(村)无传销活动;
3.本社区(村)的居(村)民无组织到外地从事传销行为;
4.本社区(村)无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等条件行为。
(二)“无传销城市”的工作目标
1.群众拒绝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加;
2.辖区内无成规模、经常性的传销活动;
3.辖区内“无传销社区(村)”创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辖区没有因传销引发的重大治安事故和刑事案件;
5.建立了比较规范的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浦城县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先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文勇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余忠平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工商局局长
        许荣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 峰 县文明办主任
        毛雪青 县综治办主任
成 员:李大方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金丽军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勤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傅礼忠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饶春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一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甘益雄   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副局长
        郝建华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建明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家为   县国税局副局长
        杨真惠   县地税局副局长
        徐德富   县人行副行长
        黄 勤   南平银监分局浦城监管办主任
        单建明   县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 滔   县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良俊   县联通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监管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忠平同志兼任,副主任县工商局章健、县公安局刘云生担任。
四、重点工作
(一)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
1.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发挥市场监管、公安、文明办、综治办和商务、教育、财政、民政、通讯、媒体、社区(村)等组织的联动作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防范与打击传销工作互动,构建预防为先、宣传为主、共同防范的传销监管格局。
2.落实责任与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对未达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通过设置举报投诉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全方位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同时,在社区办公室专门设立咨询受理台,由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人员负责对社区人员进行培训,由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定期专职进行接待、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监控预警制度。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发动群众以及消费维权联络员、志愿者、党员、离退休老同志等,重点加强对出租屋的监控。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员、小区保洁员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小区(村)内的可疑人员监控。动员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建立立体监控传销网络,对传销活动实行全方位监控预警。
5.建立打击机制。进一步加强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打传专业队伍建设,对于已经摸清的传销组织及传销头目,立即成立专案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县直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社区(村)建立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联动工作网络,坚决把传销组织彻底铲除。
(二)构建打击传销的信息整合机制
“无传销社区(村)”要率先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将社区(村)基本情况特别是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建立书面档案,掌握详细情况,使执法人员能够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资料,迅速确定目标、制定方案、选择路线、实施行动。各乡镇(街道)的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要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违规房屋出租户黑名单,加强监控。
1.发放联系卡。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要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实行群防群治。
2.建立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和各社区(村)要确定具体责任人员;学校和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要配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宣传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形成通讯与信息畅通的基层打传网络。
3.绘制社区区域分布图。社区(村)要绘制和统计以组、单元为单位的社区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4.建立信息资料库
1)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社区(村)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由面到点,对一些公共场所,如:饭店、宾馆等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社区(村)外出人口登记。社区和村要对辖区内的外出人口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对其外出流向、工作性质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3)社区(村)出租房屋人口登记。社区和村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记录。
4)社区(村)失业人员登记。社区和村要对失业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对新就业的情况予以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打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传媒等媒介,努力开展多层次的社会化、群众性宣传教育,形成全覆盖的立体打传宣传格局
2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设置路牌、橱窗等方式强化宣传。在社区(村)宣传栏开设打传专题,进行法律法规、案情再现、陷阱曝光、惯用手段展示等方式,揭露传销违法行为,扩大宣传面,提高震慑力。组织社区(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宣传传销行为的危害和社会影响。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分析群众受骗原因,使辖区群众了解传销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3.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做好“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和“致家长一封信”等5公开信的印制、派发工作。在社区(村)公众场所张贴公开信,揭示传销违法性的同时,提升政府公信力,筑成“政府重视、部门共管、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一体化牢固防线。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派出所要充分运用部门数据信息,配合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传销人员的家庭、亲友,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4.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把日常监管、重要案情、新法律法规等整理成单(册),通过各种渠道发放到群众、住户手中,不留死角,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
(四)构造各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要形成以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社区(村)为基础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基层打传组织日常监督为主要方式,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与职能部门强化监管相结合,整个网络横到边、纵到底,使传销行为人人喊打、无处藏身,形成社区(村)盯据点、市场监管打窝点、公安抓骨干的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的新格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至6月)
要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法规,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社会各界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制度、工作措施等,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实施推广阶段(2015年7月至10月)
组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县市场监管、公安、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开展打击传销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创建活动宣传的覆盖面;要有计划地发展打传志愿者,充分发挥打传志愿者的作用,做好已开展创建的“无传销社区(村)”巩固工作。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取得比较明显成效、辖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部署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县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要联合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出租屋的定期检查,建立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参与传销人员的档案库,全面落实创建工作目标。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对各类传销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取缔传销窝点,查处一批违法分子、组织,打击一切形式的传销行为,维护良好的经济与社会秩序。
(三)检查考评和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及以后)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打传办要对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由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的社区进行抽查验收,各社区(村)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的要求,做好自查自评,迎接上级部门的综合检查和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城市”活动既是巩固和提升打传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打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延伸。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建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把创建工作列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社区(村)职责。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县直有关单位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打击传销工作的整体合力。县打传办要承办查处传销案件的指导、协调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问题。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的主力作用,牵头组织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直销监管工作。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主力军作用,牵头组织查处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中以招工或经商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和因传销引发的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加强外来人员暂住证管理,防止外来人员流串我县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县综治办要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势,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工作整体部署,加大打击传销工作责任考评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落实综治措施。县文明办要把创建无传销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的内容。县商务局要加强电子商务信用建设,加强对直销规范管理。县教育局要组织所属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县民政局要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负责对受骗或受胁迫的参与传销的外地人员,因无力返乡向政府救助者,实施救助。县财政局要负责查禁传销工作经费保障。县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对重大传销案件要及时指导,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传销案件要快审快办,依法追究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等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做好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查询网站备案信息权限,配合公安、市场监管机关对涉嫌网络传销等违法网站的调查取证、关停等工作。县人行、银监办要依法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商业银行协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传销人员来往账目、资金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工作。县人社局要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对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渠道实现就业。县税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传销案件进行调查,配合做好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工作。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民政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公司、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屋的管理。
(三)精心组织,积极推进。3来有发现传销活动的社区(村),都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落到实处。打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县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要加强对创建无传销试点社区(村)、和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区域的督促、指导。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城市”活动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创建活动出实效、出战果,在辖区实现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四)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要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活动作为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重在解决问题,不规避存在问题。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切实发挥“两委两所”(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作用,进一步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密切关注传销活动的动向,及时掌握传销策划者、组织者、骨干分子、惯性参与人员的相关信息及活动规律,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关联信息,提出预警。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巩固一户。
(五)加强督查,促进提高。县打传办要全面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创建活动信息交流及成果反馈,及时向上级打传办报送落实情况;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查,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创建成效突出的社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辖区传销活动严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确保全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县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考评细则。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附件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考评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
扣分标准
说明
100
1.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社区(村)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负责配合打传工作人员;(12分)
1.有完整资料;
1.未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扣1分,未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扣1分;未明确负责配合打传工作人员扣1分;
1.扣分项目扣完基础分为止;
2.总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达标,90分以下为未达标
2.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基础数据台帐;(12分)
2.有详细登记的簿册;
2.未实行网格化管理,未建立基础数据台帐的扣4分,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3.积极发展打传志愿者,每50户居民不少于一名志愿者;(12分)
3.有志愿者登记册,并附有照片;
3.未登记的扣1分,发展人员不足的酌情扣分;
4.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宣传教育,并发放《致居民的一封公开信》、《致出租房主的一封公开信》;对屡禁不止或疏于管理的出租户进行集中培训教育;(12分)
4.采取调查方式进行;
4.未按要求办理酌情扣分;
5.建立健全传销投诉举报制度,在社区内公布传销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发现传销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12分)
5.有制度书面资料,公布举报方式资料,举报记载资料;
5.未建立举报制度的扣1分;未公布举报方式的扣1分;未有举报记载的扣1分;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辖区出租房主、外来人员房屋租用基本情况台帐(16分)
6.有完整的记载资料;
6.未按要求办理的酌情扣分;
7.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摸排登记台帐。对已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逐户逐人送达“三书”(即告知书、告诫书、承诺书);排查、清理社区(村)公共场所(含废弃场所),被传销人员利用的,坚决予以取缔;(12分)
7.有完整的记载资料;
7.未按要求办理的酌情扣分;
8.加强社区(村)外出人口管理,建立社区(村)外出人口登记台帐。(12分)
8.有完整的记载资料。
8.未按要求办理的酌情扣分。

























抄送:南平市打传办,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发表于 2015-6-12 11: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来自 广东东莞
有吗?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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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11: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南昌
好多,原来我村里就有,没呆几天可能收到举报就全部跑路了。城郊是主要集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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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1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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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2 12: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soso_e179:}{: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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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12: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南昌

好多,原来我村里就有,没呆几天可能收到举报就全部跑路了。城郊是主要集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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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07: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来自 广东东莞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2 12:30
好多,原来我村里就有,没呆几天可能收到举报就全部跑路了。城郊是主要集中地。

我是真没碰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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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08: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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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3 09: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南昌

天天在里面上课,还有人把门,哈。搞得和黑社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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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来自 广东东莞
fjpclxw 发表于 2015-6-13 09:47
天天在里面上课,还有人把门,哈。搞得和黑社会一样。

哈哈哈  传说中的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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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4: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南门头曾经被火烧的地方的隔壁就有啊,你们可以去看看,很像骗老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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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5: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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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3 15: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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