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205国道城区路段的通行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浦城县人民政府决定通告如下: 一、管制对象:重型和中型货车(黄牌货车) 二、管制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通行需办理通行证) 三、管制路段:由北向南国道205 线1916KM+400M(国道205线、国道353线交叉口)至国道205 线1926KM+440M(国道205线、国道322线交叉口)。 四、绕行路线:绕行路线(环城路): 国道205 线1916KM+400M(国道205线、国道353线交叉口)东行←→国道353线←→国道322线 329KM+120M(村头路段)←→国道322线(浦城南高速口)西行←→国道322线←→国道205线 1926KM+440M(国道205线、国道322线交叉口)
五、对于确需进入城区涉及民生需求、保障城市运行的大型货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需提前一天通过"交管12123"线上办理,经审批后,方可通行。应急抢险除外。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并扣分。 本办法2024年07月0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浦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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