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开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浦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停车场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南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发改价格〔2022〕31号),经研究,现就制定浦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浦城县全民健身中心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每车次停车2小时内(含2小时)实行免收停放服务费;每车次第三小时3元;超过3小时的白天(7:30-19:30)每增加一小时加收2元,夜间(19:31-次日7:29)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同一车辆每日(24小时内)最高停车收费20元。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任务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放服务费。其他优惠办法措施可由你公司自行公示确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占用一个停车泊位的小型客货车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四、出入证制作费应在停车服务收费中列支,不得另向车辆停放者收取。 五、收费单位应在停车服务经营场所出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采用蓝底白字),标明经营者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免费时段和投诉举报电话等要素。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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