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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大湖岭服务区开展超速违法整治时,看到服务区入口匝道处有辆黑色小车突然停下。
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李恺琦:“我们发现这辆车驾驶员和乘坐人交换位置,随后将驾驶员带往检查区域进行仔细盘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可能涉嫌酒驾,我们立即将该车驾驶员带往大队进行吹气处置,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车驾驶员的酒精呼气值为39mg/100ml。”
经民警了解,驾驶员鄢某中午在建阳喝酒,饭后坐上朋友开的车上了高速,在五夫收费站因开车朋友困倦疲劳,想着帮其开一段路,没想在大湖岭服务区发现有民警在检查车辆,虽然赶紧停车换人,不过还是被交警发现查获。
李恺琦对驾驶员鄢某说:“你在京台高速大湖岭服务区b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现在依据道交法九十一条第一款,对你处以驾驶证扣十二分,罚款一千元,以及扣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违法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开车遇到想睡觉的情况,请就近驶进服务区或驶离高速休息。(柯柳青)
消息来源:浦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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