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7018|回复: 0

多部门联合开展娱乐场所、网吧专项检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5-23 11: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5月19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浦心未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辖区内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进行专项检查。

当天晚上,检查组对城区内的部分KTV、网吧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排查娱乐场所是否存在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有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消费、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止进入”警示标识等问题。并着重向娱乐场所经营者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把人员进入关,坚决杜绝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情况的发生,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浦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罗雯:“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推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协同保护的社会环境。”

检查组在本次活动中发现,部分KTV存在涉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护。

检察官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眼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周珂维 余恒毅)

消息来源:浦城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责声明|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599-2842928邮箱:675062596@qq.com|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浦城论坛 ( 闽ICP备12022352号-7 闽网安备35072202010019 )

GMT+8, 2024-4-20 08:2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