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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这项创业资助,快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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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5 17: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asd2835130 于 2022-3-15 17:26 编辑

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浦城县委关于做好2022年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社事务所、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鼓励扶持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22〕17号)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南平市委关于做好2022年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2〕2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

1.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1+3”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3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3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

主体赛:①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②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南平。

青年创意专项赛:面向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项目所在地位于南平,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劳务品牌专项赛: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南平。

乡村振兴专项赛: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南平,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县级市、县)注册、生产与经营。

2.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已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主体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①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②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③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④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①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②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③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④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在南平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三)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人为在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个体工商户;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团队核心成员为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

2.申报自主创业项目必须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小于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小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工商注册时间应为2017年4月25日—2021年4月25日期间的企业。在校生自主创业项目可为个体工商户,其他人员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含30%),专业合作社不受此限制。

4.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单位就业,主要指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批准后,保留人事劳动关系离岗创业的可申报。

5.以下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

①已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项目的。

②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持股在30%及以上的股东)已有其他创业项目获得过省、市级创业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

主要材料:《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等。其他材料,如毕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根据报名人所属群体及所报名赛事组别条件要求按需提交。

(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1.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南平市2022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4)及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申报人员非大中专毕业生的无需提供)、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人员2021年11月、12月工资花名册。

2.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现“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及企业章程(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3.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自主创业创新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南平市选拔赛

1.参赛报名(3月31日前)

符合报名参赛条件的,于3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参赛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每位申报人只可选择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主体赛服务业项目组、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其中一项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2.资格审核(4月15日前)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辖区内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联系各设区市人社部门。

3.市级选拔赛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类评审(具体评审流程及标准以福建省选拔赛实施方案为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项目。

(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1.网上申报(2月21日8:00-4月8日17:3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申报平台右上角“服务平台入口”,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2.资格审核(4月30日前)

资格审核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向项目注册地县(市、区)或设区市人社部门进行申诉。

3.项目评审(7月31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①书面评审。5月31日前,由市人社局会同团市委组织对南平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申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年度指标数量(省人社厅将按我市申报数量占全省总数的比例下达)确定拟推荐上报项目。

②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健康防护条件下,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县(市、区)团委负责开展。对经书面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上报项目,应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查核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2),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实地考察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和纸质材料须于6月25日前寄送至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③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由省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各地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推荐上报的项目,将于7月在福州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省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事项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布和资金拨付(9月30日前)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拨付资金。

(三)市级优秀创业资助项目

1.申报(4月15日前)

①申报人(初创五年内的人员)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②申报人为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向所在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院校汇总统一推荐报送南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同步提交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2.审核(4月25日前)

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及各大中专(技工)院校就业工作部门收到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申请后,应认真审核申请人填写的《南平市2022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和提交的有关材料,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比对营业执照信息,确保其符合五年内创业项目;通过金保系统比对申报人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法定代表人不在其他单位就业。审核后经办、审核人员分别在《南平市2022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在毕业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意见(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后,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大中专院校按申报目录收集汇总后,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及《南平市2022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大中专(技工)院校报送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复核。

3.评审(7月31日前)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自主创业项目,提交专家评审(具体评审事项和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分为书面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三个环节。经评审,选出40名优秀创业项目,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19名;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10万元的扶持资金。

4.公布

在南平市人社局和团市委官方网站公布评审结果,并按照评审结果拨付资助资金。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浦城县人社局联系人:周  琳  
联系电话:
0599-2872669
   
    浦城县团县委联系人:何翔宇  
联系电话:
0599-2822535

附件:1.2022年创业资助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2.申报目录

          3.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

          4.南平市2022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

          5.南平市2022年度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6.南平市2022年度创业资助项目年度跟踪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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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浦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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