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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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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下午,浦城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因多次非正常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6月,被告人许某就餐时下颌部被某公司爆炸的啤酒瓶炸伤,引发与该公司之间的相关诉讼。在诉讼期间和判决终结后,许某不断越级上访,提出不合理诉求。2012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许某法律问题已解决到位,对其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但许某在受到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间断越级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并以到北京中南海等地区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为要挟,向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工作人员多次索要并实际领取钱款共计9万余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信访条例》关于信访人必须遵守信访秩序、反映的事项必须客观真实的规定,以不合法信访诉求,欲达到非法的目的,严重干扰正常信访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遂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浦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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