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文件
浦教[2021]26号 浦城县教育局关于同意十五家民办教育机构变更及四家民办教育机构终止办学 的通知
各民办教育机构: 你们要求变更有关项目及终止办学的申请和相关材料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浦城县果果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十五家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有关项目及浦城县智多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四家民办教育机构终止办学的申请(详见附件)。 十五家民办教育机构必须认真遵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社会力量办学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依法办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督导、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向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办理其他相关变更手续;四家终止办学的民办教育必须按照章程的相关规定,做好终止办学后的财务清算及善后工作,办妥相关注销手续。 附件:1.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有关项目清单 2.民办教育机构终止办学清单
浦城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基教中心
附件1 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有关项目清单 附件2
民办教育机构终止办学清单
机构名称 | | | 浦城县智多星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 浦城县南浦北路101号
| | | 浦城县五一三路178号4楼
| | | 浦城县皇华山路551号2层
| | 浦城县阳光艺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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