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大道延伸段及园区内北外环路、年产40万吨精铜铝制品产业基地项目、浦潭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消防站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13.9208公顷。其中: (1)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大道延伸段及园区内北外环路2.9614公顷; (2)年产40万吨精铜铝制品产业基地项目10.37公顷; (3)浦潭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消防站0.5894公顷。 2.征地范围: (1)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大道延伸段及园区内北外环路 东至205国道、西至南浦高速公路、南至大中石油、江浦混凝土 、北至福建闽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年产40万吨精铜铝制品产业基地项目 东至仙阳三源朴树桥马洋头至新陂头溪为界、西至浦南高速路边界、南至 拟建北外环路为界、北至仙阳三源朴树桥毛处坞田垅为界。 (3)浦潭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消防站 东至浦潭产业园滨溪路、西至浦潭产业园规划用地、南至浦潭产业园规划用地、北至浦潭产业园西塅二路。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万安乡富湖村、仙阳镇三源村、南浦街道里塘村、莲塘镇西塅村。涉及的国有单位:仙阳茶场 。(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大道延伸段及园区内北外环路、年产40万吨精铜铝制品产业基地项目、浦潭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消防站;使用国有土地用于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大道延伸段及园区内北外环路、年产40万吨精铜铝制品产业基地项目。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30日由南浦街道、万安乡、仙阳镇、莲塘镇人民政府及仙阳茶场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南浦街道、万安乡、仙阳镇、莲塘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以及仙阳茶场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涉及征地补偿发放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签订。 特此公告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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