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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浦城警民齐心放生一只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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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8 14: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2月5日上午7时许,浦城县盘亭乡庙湾村村民吕某光在自家的庭院里捡到一只小猫头鹰,他立即小心翼翼地将其捧在手心上,走到对门的庙湾森林派出所请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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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这只小猫头鹰只是腹部有些湿润,没有受伤且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民警遂与吕某光一起将其带至野外山林中进行放生,让它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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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学名褐林鸮,头宽大圆形,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来源:浦城公安
发表于 2021-2-16 21:2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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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3 16: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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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7 18:45: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就放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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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7 12:26: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很正常,执法者以身护法。这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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