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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4 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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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化是必要的,不管对交管部门的管理,还是对群众安全着想。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一刀切的情况明显,哪怕是在这文件之前几个月买的车,也被告知不合格,不能上牌。那问题来了,不能上牌,为什么可在浦城上市销售?是不是涉及非法销售不合格整车产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有没有失职?政策的制定有没有深入群众实际去调研?听证会有没有召开?听证会具体达成了哪些政策?谁又知道这些政策?
结合省内及省外一些地方的做法,给些简单的建议:
1.截止到新政实施时之前购买的电动车,不管属不属于超标车,只要有正规手续,发票,确定是在浦城购买的,车况检验合格,没到达报废年限的,准许上牌上路行驶。
2.提供不了正规手续,发票,或已经使用多年,达到报废年限,有安全隐患禁止上牌上路。
3.新政实施后,浦城市面上严禁上市出售超标电动车,相关部门要起到监管职责,不能老百姓买了,来上牌了,你才说不行。
4.通过媒体和各级政府公众号,公布具体的符合标准的车型,品牌及相关政策。甚至在各电动车销售点,必须在明显位置强制张贴相关政策及准售车型。
5.电动车安全方面,交管部门要多进乡镇村,社区,多宣传,光靠一个部门,甚至是志愿者去清理乱停乱放乱行,不戴安全帽等行为的,是完全不够的。
只是些简单的建议,但这些对百姓也是最切实可行,最可容易接受的,
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改进,更好的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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