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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姐妹俩“偷天换日”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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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3 14: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抽丝剥茧,检察官识破姐妹俩的“偷天换日”之法



姐妹联手通过“特殊”收条谋利,检察官抽丝剥茧挖掘出借条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虚假诉讼案件,还原事实真相。这是浦城县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第二起虚假诉讼案件,该院就案件进行了民事监督,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民事抗诉,提请市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6年期间,妹妹小晓得知自己因借款纠纷被多人起诉,财产即将被执行后,小晓找到姐姐小兰一起密谋如何让姐姐参与分“自己的钱”,于是补开了四张向姐姐小兰借款的借条,其中三张借条是以银行资金流水账作为依据,另外一张为现金借款11.5万元,四张借条共计借款金额116万元。随后,姐姐到法院起诉妹妹,通过诉讼,分得法院冻结的执行分配款20万余元。



姐妹打起了官司,这场诉讼维护了谁的利益?又侵害了谁的利益?其他债权人在发现与他们平分执行款的小兰系小晓的亲姐姐时,都觉得其中必有猫腻,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到检察院进行控告。公安机关立案之后,民行检察官依法对该案进行民事诉讼监督,公安机关则从刑事侦查入手同步办理此案。

缕清案情,辨别借条“真伪”

原来,姐姐小兰提交给法院的其中三张借条2012年7月10日的40万元、2013年1月21日的50万、2013年3月29日的14.5万元,及所附的流水账单分别为周某等三人转入小兰的账户,再由小兰的账户转入小晓的账户的款项。经调查核实,银行账户交易的这三笔钱实际为周某等三人与小晓之间的借款,借款所有手续均是小晓用小兰名义在银行柜台办理。

把握细节,深挖矛盾“疑点”

小兰辩称双方存在一百多万元债务,两人却始终无法提供出债务形成的具体原因、时间、支付方式。

小兰辩称从其账户转出的50万元、40万元、14.5万元到小晓的账户均系在转账当日归还原借款,而后又在当日将刚归还的钱借出,检察官认为该交易有悖常理,且该辩解与之前双方在法庭调解时所陈述的借款过程相互矛盾。

特殊时期,引发特殊“诉讼”

2016年期间因民间借贷纠纷已有多人起诉小晓,小晓大量债务已进入执行阶段。小兰却选择在这特殊时间向法院诉讼,仅一天时间达成调解结案,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缺乏实际性对抗,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表现高度一致。诉后,小兰及时参与到小晓被法院冻结财产的分配,先后分得执行分配款共计20万余元。检察官认为其非法获得法院冻结财产分配款的主观故意明显。此外,小兰与小晓系亲姐妹,当事人双方存在特殊关系。

综上,检察官认定,姐妹二人利用特殊“收条”虚构债务,进行虚假诉讼,以此非法获得法院冻结的执行分配款。姐妹这场自编自导的诉讼,经检察机关介入,促成南平市中级法院提审该案件,最终驳回了小兰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浦城县检察院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破产清算、调解等虚假诉讼“高发区”,聚焦时间异常、关系异常、程序异常、抗辩异常、结案异常的案件。至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该院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2件,涉案金额256万余元,规范了审判活动,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本文来源:南平检察(文案:何章园、罗志青、邱珊珊,编辑: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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