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支持开复工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浦政综〔2020〕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和免收过桥转贷手续费的公示如下: 一、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租金2月份免收,3、4月份减半。 减免方式:未收取租金的,采取在缴交本年度租金时直接减免;已收取租金的,采取退还应减免的租金。 特别说明:经浦城县扶贫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浦城县库区移民开发局确认,委托我公司管理的房产不在此次租金减免的范围。 符合减免租金的租户名单(第二批)如下: 二、对在疫情期间,办理过桥转贷的企业,免收过桥转贷手续费。 减免方式:先收取3天转贷手续费,若转贷时间超过3天则按实际转贷天数补齐手续费,待借款收回手续完成后再将转贷手续费予以退回。 免收转贷手续费企业名单(第二批)如下: 三、公示期:2020年6月24日-6月30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我公司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99-2880337。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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