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县临江镇镇区局部用地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为优化浦城县临江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满足企业的发展,临江镇人民政府委托雅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浦城临江镇镇区局部用地调整论证报告》,使规划切实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浦城县临江镇镇区局部用地调整论证报告》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临江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一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2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给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通讯地址: 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邮编:353400 联系人:叶术 联系电话:0599-2831973 欢迎广大市民参加。 附件:局部调整情况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一、调整范围本次论证报告调整范围总用地面积31.31公顷,涉及的用地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街区内: 街区1:以浦南高速公路及匝道、205国道、经六路为界,用地面积3.81公顷。 街区2:以205国道、826县道、郑村尾路、经五路为界,用地面积6.04公顷。 街区3:以205国道、经十路、浦南高速、临江溪为界,用地面积14.50公顷。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街区4:以纬九路、经六路、浦南高速、临江溪为界,用地面积6.96公顷。 图1:调整范围图 二、调整的必要性1. 因现状与原规划不匹配需要调整的内容A. 街区2(见调整范围图)内已建和在建项目包括烟草站、安置小区以及部分沿街商住,与原规划一类工业用地有较大差异。 B. 镇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的均已建设完成,布局和规模与原规划不一致。 C. 纬九路按规划建设难度较大,需要对局部段线型进行微调,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 D. 规划826县道与现状建成道路存在差异,道路线型与沿线用地需要调整。 2. 因发展需要调整的内容A. 为完善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派出所、休闲公园等项目近期需要落实用地。 B. 为满足重要企业的发展需求,街区3(见调整范围图)内纬九路至浦南高速防护绿带用地需要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三、调整内容1. 原规划情况调整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23.17公顷,公共服务设施与工程设施包括加油站、停车场、变电所、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消防站。 原规划用地汇总表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图2:原规划用地布局图 2. 调整后规划情况建设用地:调整后建设用地面积24.97公顷,较原规划增加1.8公顷,其中一类居住用地增加3.69公顷,二类居住用地减少1.31公顷,商住用地增加0.58公顷,新增行政管理用地0.6公顷,一类工业用地减少1.6公顷,镇区道路用地减少0.43公顷,交通设施用保持一致,公用工程用地增加0.63公顷,取消环卫设施用地,防灾设施用地保持一致,公园绿地增加0.23公顷,广场用地减少0.11公顷,防护绿地减少1.8公顷。 公共服务设施与工程设施:增加派出所与烟草站,调整加油站、污水处理厂、临江变电所、消防站、停车场的位置,垃圾转运站已调整至镇区范围外建设。 道路交通:保持整体路网框架不变,微调经九路、826县道局部路段线型。 调整后用地汇总表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图3: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四、结论本次调整是在坚持《南平市级试点镇浦城县临江镇总体规划(2012-2030)》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基础上,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对镇区用地布局进行局部更新与调整。调整后的成果可以较好的应对现阶段城镇建设需求,更好地服务和指导城镇建设工作。本次调整成果,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探索城乡规划管理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是合理可行的。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gif
图4:调整对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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