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水利〔2020〕综字123号 浦城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平市房屋安全结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南房治综〔2020〕52号)和《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回头看”的指导意见》(南房治综〔2020〕62号)以及省第四指导服务组督查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房屋安全结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有效有序顺利开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和水平,确保如期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房屋安全结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6月25日,对我局成员单位所有房屋的排查、整治情况、录入情况以及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 “回头看”,对排查工作进行全面盘点、对排查结论进行全面复核、对重点房屋进行全面复查、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及时彻底地解决我县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当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实现排查“零遗漏”、结论“零误判”、 隐患“零容忍”、整治“零欠账”、录入“零差错”。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各成员单位在复核复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要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对标工作要求,严格严谨地履行好职责,如实反映真实情况,不得夸大,不得隐瞒。在复核复查中属于自身发现的问题且及时整改的,不作为问责问效依据。 (二)坚持提质提效。要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的同时,确保排查的质量和整治的成效,对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不漏一栋、不错一栋,逐一复核、落实整改,巩固排查整治成效,切实消除房屋安全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即查即改。对复核发现的问题,要分类进行梳理并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逐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坚持协同协作。抓好属地和行业部门配合与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回头看”工作落实,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 1.对漏排的房屋要立即组织人员根据《房屋安全结构检查表》进行排查,并将排查表及时归档; 2.对排查表与现场严重不符的,要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排查,并对录入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3.对排查表填写不规范或签字手续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充完整; 4.对数据填写不及时、不完整的,要对照排查表及时补充完善; 5.对原排查表上房屋安全隐患问题认定存在疑义的(重判、轻判或误判的),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鉴定机构,对隐患问题进行准确的认定,并根据最终认定结果及时修改排查表信息与数据录入信息; 6.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处置不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7. 对内业资料不齐全的,要及时补充完整。 四、工作分工 各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发动各方面的力量,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以表格的方式于6月25日前将《房屋安全结构检查表》反馈于我局质量安全技术站。联系人:陈霞 13559843215 浦城县水利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gif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3.gif浦城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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