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文件 浦教[2020]13号
浦城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 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要求 各中小学、局直属学校在编在册人员(含党政领导和教职员工)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考核。有关几种人员的考核,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04]146号)精神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程序及办法 (一)教师的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学校行政、其他人员及次系列人员(指卫生、会计、工程等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结合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将德、能、勤、绩进行细化分解,能量化的要进行量化,不能量化的要尽量细化,制定出科学的考核要素和考核标准,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提供科学的依据。 2.考核程序。各中学、中心小学要切实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制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严格考核工作程序,使之有序地进行。 ①学习动员。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文件,让教师明确考核目的、内容、项目与评分标准、考核办法。 ②个人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履行职责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并作述职报告,进行自评打分。 ③民主评议。学校教研组(或小学完小),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单位领导对被考核人评议、测评打分。 ④综合评价。根据自评和测评情况,综合评价,填写年度职务考评量化表,对同一级职务从高分到低分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档次。 ⑤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同本人见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之处,通过张榜、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监督。 ⑥检查验收。考核工作结束后,在自查自纠、写好工作总结、填好有关表格、通过验收后、合格的单位,方可进行下学年度的评聘。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重新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单位考核小组进行综合测评总分,应在思想政治考评为合格的前提下,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按百分制计算,优秀等次应在80分以上;60-79分之间的可定为合格;59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各级职务优秀率不能任意挪动,如有挪动的,要退回重新考核。 4.优秀比例测算。各级职务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仍按南委组综[2007]43号文规定的条件办理。 ①凡去年以来被省、市、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或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的,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占该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②凡有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或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 ③其他情况的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5.指标使用报批。应先由单位按学校实有教师数(含借入人员和借外系统人员)和上述意见测算,小数点以下四舍五入取整数,并填入《优秀指标使用审批表》(一式二份),于6月19日前报局职改办,统一汇总到县人社局审批后再使用。 6.几种人员考核。中、小学的次系列人员(如会计、卫生、工程等),也应填写本专业年度考核登记表,所需考核表,由各校统一在6月19日向有关系列的主管局购买。并按其要求,组织该系列人员进行填报考核。工勤人员应分别填写《福建省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学校变动人员的年度考核:借用外系统人员由原学校负责;学校之间借用和校际交流人员均在现借用、交流学校(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表中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借用或交流学校(单位)的教育教学情况,封面所在学校应填原任教学校,再加上括号填上借用或交流何学校(单位),考核表中考核结论由借用或交流学校(单位)负责填写、盖章并造册。 (二)教师的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的内容 教师的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 1 \* GB3 ①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的情况。 = 2 \* GB3 ②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情况。 = 3 \* GB3 ③班主任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 = 4 \* GB3 ④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主要考核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2.绩效考核的方法 = 1 \* GB3 ①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 2 \* GB3 ②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规定程序与年度(学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3.绩效考核的程序 = 1 \* GB3 ①教师自评。教师按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的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 2 \* GB3 ②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 3 \* GB3 ③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情况,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 4 \* GB3 ④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或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 5 \* GB3 ⑤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并填写《2019-2020学年教师 “学生满意率”的学校统计表》(每页由考核组成员签名),报局职改办备案。 4.绩效考核结果及运用 = 1 \* GB3 ①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 2 \* GB3 ②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1.各校要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教师工作考核,学校领导不能搞照顾,要鼓励教师参与公平竞争,真正使考核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聘任、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2.中小学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应按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考核表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清,填全有关项目。空白部分由学校盖上“本栏以下空白”等字样,否则将不予进行考核。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自行完成后,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不必报教育局审批。未考核和涂改的材料,不得作为职称评聘和晋升的依据。 3.2019-2020学年教师工作考核,各校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前完成,教育局将统一安排审批。各校应按照2020年2月工资册人数,及时统计好参加考核的人数,在6月19日前到局职改办购买年度考核表(每人一式二份)和绩效考核表(每人一式一份)。待县人社局审批优秀指标,方可布置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应将考核表等相关材料送局职改办审查和验收,验收后再到县职改办加盖“考核验收专用章”。年度考核花名册要按优秀、合格、不合格顺序依次造册。 附:1、机关、事业单位2019-2020学年度考核优秀指标使用审批表 2、事业单位2019-2020学年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 3、浦城县2019--2020学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考评量化表 4、浦城县2019--2020学年幼儿园教师职务考评量化表 5、2019-2020学年教师“学生满意率”的学校统计表 6、2019-2020学年学校教师的“学生满意率”评价表 7、2019-2020学年学校教师“学生满意率”的班级统计表 8、2019-2020学年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9、中小学校教师2019-2020学年度考核人员情况统计 10、浦城县教育系统2019-2020学年度几种人员 考核备案表 11、2019年招聘的教师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12、2020年招聘的教师年度考核备案表 13、2019-2020年度浦城县教育系统各校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人员汇总表
                                        浦城县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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