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锦城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目前已基本完成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1.1 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等相关内容详见《浦城县锦城高新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2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 )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HsR9NbSqck0S4zHJ8jPiw 密码:9cav( 2 )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规划编制单位咨询。公众意见表链接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Dx_rjaUEnrZgFGb52DqTQ 密码:5nx3( 3 ) 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1.3 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规划实施单位:浦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599-2875500 1.4 规划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从工 联系电话:0591-28300826 1.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 对目前锦城新材料工业园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 ) 对本规划规模、布局合理性的看法及对规划所持态度和原因;( 3 ) 重点关心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 ) 对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 ) 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1.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落到实处。 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20年3月10日至3月24日。 浦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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