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司〔2019〕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内容涉及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县政府对2019年8月30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对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调整的事项已过适用期,已被新文件涵盖或替代等问题的3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凡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的原则,确保规范性文件得到及时清理,更好的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
附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件)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件) 序号 | | | | | | |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浦城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全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 | | | |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王家洲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城东物流(第一期)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 | | | |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华山产业组团征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用工人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拟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手续办理审批流程》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烟叶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浦城县招商引资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 | | | |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城县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圣农产业化项目鸡场建设规程(试行)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七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建筑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 | | | |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服务业税源管理的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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