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文物本体环境保护和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共小北区委旧址等十二处革命文物和龙头山遗址列为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就这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共小北区委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枫溪乡 保护范围:从兴隆仙庵向外延伸3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内 二、南长湾大捷战场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管厝乡 保护范围:飞云山庙四周向外延伸3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内 三、前洋会议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富岭镇 保护范围:以天后宫为中心,东以村道为界,北以河流为界,南以村道为界,西以稻田为界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米内 四、西关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盘亭乡 保护范围:东以河边古道为界,南以河边古道为界,西以住宅墙基向外延伸20米,南以住宅墙基向外延伸1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五、垄冲坞乡苏维埃政府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盘亭乡 保护范围:以住宅围墙为界各向外延伸3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六、中共建松政中心县委驻地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濠村乡 保护范围:天山庙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内 七、中共建(阳)松(溪)政(和)中心县委会议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濠村乡 保护范围:祖泽庵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八、建松政独立营驻地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水北街镇 保护范围:以攀岳寺为中心,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九、中共崇(安)浦(城)县委、浦城县委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永兴镇 保护范围:东、西、北向以封火墙为界,南向以古道为界,各向外延伸2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十、九牧上山板桥战斗遗址 所在乡镇(街道):九牧镇 保护范围:以桥为中心,向上、下游各延伸50米,桥两端各向外延伸2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十一、中共广(丰)浦(城)县委,广浦县苏维埃旧址 所在乡镇(街道):古楼乡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旧址坐西朝东,南北方向以廖坤山房屋山墙滴水为界,隔壁有邻居房屋,以墙基滴水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西向以围墙为界向山脚延伸2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东向以大门为界向大路延伸2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十二、应吉社红军标语 所在乡镇(街道):忠信镇 保护范围:社庙四周向外延伸50米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内 十三、龙头山遗址 所在乡镇(街道):南浦街道 保护范围:东、南、西向以南浦溪为界,北向以龙头山路顶端凹口为界内 建设控制地带:同上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好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各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保护及管理工作,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会和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基建、垦荒、取土炸石等影响文物保护及环境风景的作业。对违反文物法的有关规定,造成文物受到损坏者,将依法惩处;对保护文物有功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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