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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莲塘路道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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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6: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size=2em]第一章 招标公告

[size=1.75em]招标公告

[size=1.625em]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莲塘路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关于同意浦城县莲塘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浦发改[2018] 基字2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size=1.625em]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浦城县莲塘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路面、给排水管道、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电气、通信工程;长716.263米,宽7-15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546948.00 元;(暂列金额: 90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115000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该工程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期关键节点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size=1.625em]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3.7.2.根据闽建〔 2016 〕 5 号、闽建 建〔 2017 〕 16 号 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 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7.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size=1.625em]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0-14 0800 至 2019-10-18 23:59:59 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size=1.625em]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size=1.625em]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10-14 0800 至 2019-11-05 17:0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9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 。

[size=1.625em]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1-06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size=1.625em]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size=1.625em]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714194887@qq.com

电话: 13860083189 ,传真: /

联系人: 陈成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二楼 ,邮编: 353200

电子邮箱: fjhs7838188@163.com

电话: 13656966158 ,传真: /

联系人: 叶玲丽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0599-2846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联系电话: 0599-2880060


发表于 2019-10-12 17: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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