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浦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工信装备〔2019〕48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及各部门职责,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坚持市场运作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消费,逐步在全县范围内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商业模式。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南平市下达我县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逐步建立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网络等服务体系,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体系,稳步营造便捷的使用环境,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领域和范围。 (一)完成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推广目标。2019年,全县推广新能源汽车200辆,充电桩建设30个。 (二)初步构建充电服务体系。2019年,初步构建保障基础设施长期运营的体制机制,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要,通过科学规划在全县布局满足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 (三)营造良好的推广应用政策环境。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共领域车辆运营、配套设施建设、交通使用环境等方面出台、落实一系列支持政策,多角度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的跨部门合作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政策支撑。 三、任务分工 成立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一)加强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县政府办牵头落实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比例工作。县财政局积极推动全县新增和更新的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等用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要积极推动城市环卫、公交、物流、出租、邮政、景区、医疗用车等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县19个乡镇(街道)要主动作为,以推广目标数(乡镇)为重点,创新推广方式,完成既定推广目标任务。(见附件2) (二)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措施 县工信局具体牵头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工作并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牵头出台支持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及分时租赁汽车推广应用等政策;县财政局会同县工信局,按照《关于2017-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的通知》》(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文件精神出台《浦城县2017-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 (三)落实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措施 县国投公司牵头尽快完成全县公共停车场(点)摸底调查,并会同县价格主管部门等共同研究细化“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措施。2019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的公共停车场(点)清单。 (四)加快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思路和推进办法,统筹协调各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及时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利用临时用地建设充电设施、商用车充电设施的有关文件,推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自用或经营充电设施的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 (五)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和优势,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及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各项重大工作,牵头制定并推进实施综合性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指导、协调相关工作推进,着力完善问题收集、分办、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问题协调和信息沟通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促进领导小组作用发挥。 (二)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每季度末将有关工作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科技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要于每月10日前分别将上月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上牌和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等有关情况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志强,联系电话:2822353,邮箱:pcjmjjg@163.com 县直各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各自领域推广应用工作,建立责权清晰的工作机制,重大综合性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附件:1.浦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2.浦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浦城县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组 长:郑建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献麟 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王树康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 远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瑜锋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副局长 姚建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占益云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赵 胜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李民兴 县文体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建明 县商务局副局长 黄定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陈 永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季庆华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朱 林 邮政集团浦城分公司副总经理 严远明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朱素华 县国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分管副局长周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名单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浦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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