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和谐劳务派遣 于 2019-8-23 15:13 编辑 1 ?, Z1 S! H) o( [
+ b& R+ _" R J x8 y浦城县行政执法大队聘用协管员公告 ; D3 ^( T' j# K8 [
一、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统一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聘用名额:10名(男性)。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周岁(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我县城乡户籍人口,食宿自理; 4、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 5、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6、退伍军人以及具有驾照、建设工程或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得向用人单位推荐。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校学习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用工形式和工资待遇: 1、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工,聘用人员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按照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发放,缴纳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年终以业绩考核发放奖金。 六、报名时间:2019年8月24日-9月10日。 七、报名地点:浦城县和平路35号 八、联系方式:0599-2835233 九、其它事项: 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退伍军人须携带相关退伍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1 R4 C0 z0 F0 C' b浦城县和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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