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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垦茶山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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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3: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各行政村:

现将《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垦茶山行为的通告》(浦政告〔2019〕号文)转发于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垦茶山行为的通告


为保护我县青山绿水,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垦茶山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我县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遗址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坡度250以上的陡坡、水源地、地质灾害危险点、基本农田以及主要河流、铁路、公路两侧一重山等区域新开垦茶山,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清除,补种阔叶树或针叶树,并依法处理。

二、严禁对违法违规开垦茶山“黑名单”上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扶持。将2018年1月以来参与违法违规开垦茶山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对“黑名单”上的企业和个人,各单位不得在项目、资金、税收、品牌、信贷、政策上予以任何扶持。对给予列入“黑名单”上的茶企或个人进行扶持的相关责任人将予以追究责任。

三、规范新茶园开垦。根据我县茶园总量控制的原则,对符合茶园发展规划的,经营者应向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文体旅局等部门提出申请,各相关部门派人核实和批复同意后才可开垦。开垦时严禁将整座山“剃光”,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经营者按照生态茶园建设要求,做到“头戴帽、腰绑带、脚穿鞋”,保留原有的珍贵树木,带状种植阔叶树,提高茶叶品质,增强茶山的水土保持能力;未按要求开垦茶山,视为违规开垦茶山。

四、对自行清除违规茶苗改种乔木树种的经营者,依法予以从轻或不予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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