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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2 16: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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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无偿献的血如果能让患者无偿使用那才叫好,献的血都让医院高价卖了,这算怎么回事?
第十一条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采血 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 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 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 款规定的费用。 (这在临床当中,如果要用血,费用是一定要先交的,你有献血证好像也一样,以后再给你报销,报销的过程会不会麻烦本人不知道)
毕竟献血者以后使用血液的机率相对较小,而且血的质量怎么样我不敢说。国家明文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所以这就给利益集团了相当大的一个漏洞,个中原因看官一定可以明白的
我献血两次,以后不想再献了,不过大家别学我,该献的还是要献,我这人很自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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