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芳源 于 2014-4-13 15:2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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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帮——练子行的历史终结 蒋 仁 清末至民国期间,浦城有过丐帮组织,其全称“孤贫养济练子行”。何谓丐帮?因其成员系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及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靠乞讨为生的人组成,社会上都称他们为丐帮;何谓“练子行”?乞丐人凡入帮的都要经过训练,遵守帮规,经过头头明察暗访认为合格的方可加入组织,故名。 练子行的帮规是:“不偷盗、不抢劫、团结帮助、乞讨为生”,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行乞,并向行里交纳“聚头费”。所谓聚头费即是缴份金,视其收入情况,上交部分或全部。 练子行的头领有三个等级,第一把手是总头目,不露面,很少人知道,被有一定势力的人所操纵;第二把手和第三把手为直接管理行乞者。头领们的职责有5项:一是负责造册向衙门领取孤老粮,然后分发;二是收取婚丧喜庆户的“红包”;三是收取和管理聚头费,聚头费除行内成员外,对非本帮人员或外来乞丐,进入所划地域内行乞,收取他们聚头费,并限期他们出境,不交聚头费的人要受惩罚,即挨打;四是监督帮规执行,有权处罚违规者;五是管理行内经费,所收入除适当分发些行内成员外,余下的购买田地、房产、店面,放高利贷,构成练子行一项固定资产。 练子行的头领有一个标志,就是每人有一把竹烟筒,长约1.2米,其竹脑比一般烟筒大些,烟筒节数多少,竹脑有几枚钉,烟袋四个角每角几支纱,丐帮成员一看就知他的辈分,属第几把手。 练子行成员之间,互不直呼姓名,对头领第二把手、第三把手称呼老二头、老三头,老大头幕后操纵,成员见不到面。成员之间,以其缺陷称呼,如身矮叫“短命鬼”,身高的叫“竹竿子”,麻脸的叫“花生”,脚残疾叫“拐子”,一只眼睛的叫“独眼龙”;没有残疾的则以姓氏偏旁而称呼,如姓陈的叫“耳在东”,姓郑的叫“耳在西”,姓阮的“软耳朵”等等。 据练子行健在的人披露,浦城的练子行始建于清末,第一任帮主姓吴,是广东人,都称他吴广东。吴广东到浦城境内先在南浦溪下游的水北、观前等村行乞,逐渐与外地和浦城的行乞者结成一伙。有次带几个同伙到赛宝山自然村(今属水南乡保山村)一户姓吴的家中,要户主拿出一笔钱给他们,吴家达不到他们的要求,遂产生报复之念头。于是年除夕之夜,一伙乞丐找来一具尸体抬到吴家大门靠住,次日正值正月初一日,户主放完鞭炮,将大门打开,一具尸体滚到东家身上,主人大惊,几个乞丐上前敲诈,声言要去报告官府,这是人命关天,叫主人去坐牢吃官司。主人无奈,只得哀求他们把尸体抬走,愿出巨资报酬,才将风波平息。吴广东一伙尝到敲诈别人的“甜头”,就定居浦城,组建练子行,练子行也就这样诞生了,社会上称为“广东帮”或“广东仔”。活动基地先在城东南的连墩上王亭村,借周宅的空房居住,后迁到城内庙宇,再搬到水南中铺孤贫庙,以北乡殿基周家塘孤贫庙为另一据点。从第一任头领吴广东传到第十二任浦城人姓范,以后再传朱、郭、李、王、刘,直到1950年1月,练子行解散,共18任。 清末民国期间,政府在征收农业税时附加征收“孤老粮”,这些“孤老粮”分发给孤贫庙,或由当地掌权者造册领取代发,这种发放办法曾出现有人冒领,有造假名多领,或从中克扣少发,该领的领不到,或领不到足额。练子行组织建立后统一领取“孤老粮”,不经过他人之手,故乞丐人都愿意加入练子行。 练子行比较顺利时期,是胡子明任浦城县知事。胡子明是湖北天门人,清末举人,1914年曾率领200多名难民到浦城,得到浦城人民救济,次年到浦城任县知事,1919年离任,在任期间对练子行有所同情,规定城区农历初一、十五日为市民施舍日,有斋饭供给;初二、十六日为商人施舍日,每个店面施1个铜板(等于10个铜钱),每月这4天是丐帮最欢乐的丰收日。每年十二月初二日为祠堂诉讼日,族内有争议的事都在这一天到祠堂内交涉,由族长出面调解,也有人请丐帮出面作证帮忙。有一年官田村祖、季两姓发生纠纷,官司从本村祠堂,打到县衙,打到福州省府衙门。祖姓请丐帮帮助,结果祖姓赢,季姓败诉。祖姓要给10户乞丐,每人一块铜牌,凭牌领取酬金。 练子行成立后,由乞讨救助逐渐发展成为一股势力。衙门官员都要利用丐帮协助侦察破案。有的案件,如偷盗、杀人、放火、投毒、抢劫、强奸等案,有赖于乞丐侦察提供线索,将罪犯逮住。地方势力也有利用乞丐向仇人报复,耍无赖敲诈;有些好吃懒做的人也加入丐帮行列,操纵其实际权力;也因练子行有“聚头费”、“红包”积聚的固定资产,也引起一些人眼红,而设法夺取练子行领导权。据行内人披露:有个号称“四霸天”之一的人曾“开山堂”十几桌,遍请一方乞丐入席,正式承认他为头领,听从他的指挥。 丐帮势力有了后台,不断扩张,原订的“不偷不抢”的帮规,变成硬性索要,在其所辖的乞讨地区内,凡有婚丧喜庆办宴席之事,先要和练子行联系,答应承包几桌筵席,或用多少红包代替。若主人未来联系,练子行的老二头或老三头便登门发帖。其帖子分几种:婚事帖,印3张,一张大些7寸见方,用红纸,正面印“孤贫养济练子行”7个字,另两张也用红纸分别印“天官赐福”、“麒麟送子”;丧事帖,忌红便用白纸,正面也印“孤贫养济练子行”作为收款凭据,也表示悼念;喜事帖即生小孩,也用红纸,只一张,正面印“孤贫养济练子行”,送帖时说些吉利客套话,取得东家高兴;庆贺帖即祝寿、建房上梁、迁新居、开业典礼及其他喜事宴席除正面印同样的“孤贫养济练子行”外,加些有针对性的吉利话内容。主人接到练子行帖后,即要客气地和送帖人商量,是开酒桌还是用钱取代。至于承包桌数,每桌折代金多少,常有讨价还价。承包的桌数,按不同筵席定不同数额,每桌代金也以时价而定。婚事宴:办几天酒如开鼓宴、新娘归门宴、正宴、回门宴、送子宴、仪鞋宴等,视东家每天酒席规模而定。丧事宴:一般两次即闹丧、送葬;祝寿喜庆及其他宴一般只一次。这几种宴席,宜承包多少桌,每桌需多少钱,视东家经济情况与练子行交情如何而定。用光洋时期,一桌4元光洋;货币时期以市场价折算。承包桌数双方谈妥后,“红包”交付给帮主,帮主即在东家大门上贴一张练子行红纸字条,表明这户已经承包,所有乞丐均不敢入内,如有擅自进入的要受到头领处罚。如果东家与练子行交情好的,承包的桌数可以少些,也可不必承包,只请头领几个人赴宴,把他们安排在进大门第一桌宴席上,将大烟筒摆门口醒目处,行内乞丐见到烟筒知道头领在此,不敢进来,如外来乞丐随便闯入,头领们也会将他赶走。 如有不承包的东家,或不接受练子行帖子的,会惹来麻烦,如1935年城区后街尾(今民主路)一户姓杨家里娶媳妇,练子行送去红帖子,联系承包事宜,被杨家拒绝,待新娘花轿抬来那天,有20多个乞丐在门口滋事,围观人很多,宾客喧哗,新娘不能下轿进门,东家搞得没有办法,只好答应开3桌酒席,另包40元光洋“红包”,才算息事。诸如此事,不胜枚举。还有一条规定,对城区殷实富户的周、祝、詹、徐、姚、季、汤7姓,不予承包,一定要东家开设筵席桌,登门赴宴。而东家必须另开一厅,与宾客隔开,使酒宴顺利进行。 据农村住户反映,曾见过拿着大烟筒的人,四肢健全,虽不是乞丐,而拿的烟筒与帮主相似,肩上用竹烟筒挂着3对用线连着的“神珓”,走家串户,见到比较华丽一点的门户,就走入堂前,在香案桌前,小声念念有词几句,谁也不知他说些什么,念完后走到堂前门,脸朝外,一脚在门外,一脚在门里,身跨门坎,左手拿着烟筒,右手拿着“神珓”,分3次向背后抛去,落在香案桌前面,再叫户主来看“神珓”,不论3阴3阳,或1阴5阳,或5阴1阳,或4阴2阳,或4阳2阴,都有一套行骗术语愚弄群众,向户主讲将有吉凶之事。讲吉事,说得神乎其神,户主听了心里高兴;讲凶事,讲得十分可怕,将有大难临头,户主坐卧不安。不论是吉事还是凶事,其目的只有一个,户主拿出钱来。不给钱吉事还会变成凶事,凶事会变成大祸。讲完后,用烟筒头上的钉钩,将“神珓”一对一对勾上来,挂回烟筒,扛在肩上离去。户主如不信,不给钱,几日后就有乞丐登门“光顾”找麻烦。这种行骗的人从烟筒标志看来是练子行的个别头领们所为。练子行取消后,这种诈骗行为也销声匿迹。 浦城解放后,于1950年1月,成立新的救济院(后改名福利院),宣布解散练子行,救济对象转入救济院,非救济对象回原籍参加生产劳动。水南和周家塘两处孤贫庙的救济对象并入救济院。救济院经费由政府拨款,并派国家干部任院长,加强领导管理。农村对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和缺乏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实行“五保”,从此结束“练子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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