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摊贩和城管肢体冲突的事现在弄明白了
浦城县公安局关于7月12日三中路口摊贩与行政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通报7月12日上午8时20分许,县行政执法局在整顿浦城三中路口占道经营中,占道摆摊商贩谢某、黄某夫妇与执法队员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一名执法队员头部受伤、摊贩黄某手部划伤。经调查,摊贩谢某、黄某长期在三中路口占道经营,县行政执法局已分别于6月14日、21日、26日、7月4日多次进行劝阻,谢某、黄某也承诺不再占道经营。7月12日7时50分,县行政执法局市容一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谢某、黄某又在占道经营,执法队员随即上前劝阻,要求其搬移。8时20分,执法队员回巡发现谢某、黄某仍在占道经营,便再次进行劝阻,黄某不听劝阻并拒绝执法队员执法,执法队员决定暂扣黄某摊位上的电子秤和菜刀,黄某上前争抢,在争抢中,黄某的右手被菜刀划伤,随后执法队员王某将菜刀夺下拿在手中,此时摊贩黄某的丈夫谢某见状,上前用擀面棍打中队员王某头部,王某被袭击后,手里拿着菜刀冲向谢某,并用手臂搂住谢某,其他执法队员立即将谢某手中的擀面棍夺下,并将两人分开,王某也将手中的菜刀交给其他队员。随后受伤执法队员王某和摊贩黄某各自前往医院就医。目前,公安机关对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理性客观看问题 占道摆摊还有理了,县行政执法局就该查处他 理性评论。 占道经营肯定是有错的。但是浦城占道的那么多,有些地方都好几年了也没人管啊。不要每次都上面一有人检查就装装样子,要么就管的干脆点。
是高举菜刀冲过去 没砍就没错了吗?高举莱刀冲向百姓就是对的了吗? :34: 高举着菜刀冲过去做砍脖子状,这个看到了,当然官字........ 看完两字,呵呵 大家都不容易:1: sfj 发表于 2016-7-15 04:59
没砍就没错了吗?高举莱刀冲向百姓就是对的了吗?
砸城管一棍了,还是百姓么。 呵呵 向日葵_zL9CV 发表于 2016-7-15 00:20
占道经营有错,该受处罚,难道持刀的城管就没错?就不该受处分?
你没看清楚说这刀是从摊贩手上抢下来的么? 那个城管会傻到带刀去执法? 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这个问题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刚从别人手上把刀夺下就有人给你脑袋上来一棍 你会想着先把刀放下嘛如果真的是拿刀砍人 难道拿棍子打人的 会不受伤吗 多一份理解 多一份尊重 老百姓不容易 城管脱下制服也是老百姓 城管不管吧 又有人说无作为 拿钱不干事 城管去管吧 发生冲突了又有人说城管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