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化蝶
发表于 2015-5-22 12:15:18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5-5-20 15:05
奶奶滴,你这个家伙居然比好色的大叔还肉麻
:13: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5-5-22 12:17:34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5-22 12:03
不是应该找卖车的吗?
舒服死的,能跟卖车的扯上关系吗:32: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5-5-22 12:17:54
雨化蝶 发表于 2015-5-22 12:15
:40:
雨化蝶
发表于 2015-5-22 12:21:33
八佾舞于庭 发表于 2015-5-22 11:24
睡觉睡过去的,得找卖床上用品的!
:79:
xushaohua999
发表于 2015-5-22 12:37:57
{:soso_e111:}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5-22 12:54:58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5-5-22 12:17
舒服死的,能跟卖车的扯上关系吗
不是车震的都说舒服死~~~~
富岭哥
发表于 2015-5-22 14:24:45
顶
超级密码错误
发表于 2015-5-22 14:57:09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5-22 12:54
不是车震的都说舒服死~~~~
:34:
看来卖车的是得对此承担责任的了:40:
铃兰
发表于 2015-5-22 15:25:16
fjpclxy 发表于 2015-5-20 15:02
下次看只对注明“坚决不要赔偿只求处理当事人”的帖子才进行跟贴,别的只做围观了
这个方法好!
铃兰
发表于 2015-5-22 15:25:41
gb002 发表于 2015-5-20 15:05
或者注明所有赔偿志愿捐助给论坛做爱心公益,只求得个公道
绝对支持!
铃兰
发表于 2015-5-22 15:26:23
抛砖引玉 发表于 2015-5-20 15:09
支持论坛对某事件多次发帖进行处理,有一个帖子也够了蛮。搞了那么多小号来炒作。
所以说不管什么坛,一定要实名!
神马东西
发表于 2015-5-22 15:34:18
哈哈哈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5-22 15:37:19
铃兰 发表于 2015-5-22 15:26
所以说不管什么坛,一定要实名!
实名也不一定有效
关键是自己要擦亮眼睛,多思考
铃兰
发表于 2015-5-22 15:42:04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5-22 15:37
实名也不一定有效
关键是自己要擦亮眼睛,多思考
实名至少可以打消一部分胆小点的。
更多的还是要自己观察!
探香妈妈
发表于 2015-5-22 15:46:18
铃兰 发表于 2015-5-22 15:42
实名至少可以打消一部分胆小点的。
更多的还是要自己观察!
多方面,还有已经吃亏的人一定要暴光这样的行为,提醒别人不要吃亏: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