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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市民森林防火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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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3 17: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湖南 来自 湖南株洲
1、禁火令期间,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一切农事、林事野外用火。
3、加强对痴呆人员和儿童的监护,对因监管不严、违反禁火规定的,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
5、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应当给予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人人抓,幸福安康千万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生态安全、全力创建“美丽浦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我们的金山银山!
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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