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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浦城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fjpclxw    时间: 2022-11-23 19:49
标题: 浦城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浦政告〔2022〕48号
浦城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国道205线浦城县城改线工程(仙阳至余乐段)及渔梁岭隧道工程建设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目的国道205线浦城县城改线工程(仙阳至余乐段)及渔梁岭隧道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浦城县境内,土地用途:公路用地,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国道205线浦城县城改线工程(仙阳至余乐段)及渔梁岭隧道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九牧镇杉坊村集体土地0.6524公顷,其中旱地0.0251公顷、有林地0.4772公顷、沟渠0.0371公顷、田坎0.0085公顷、农村道路0.0003公顷、村庄用地0.1042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1501公顷;
    征收莲塘镇莲塘村集体土地2.6345公顷,其中水田1.5208公顷、旱地0.0005公顷、有林地0.0418公顷、其他园地0.5874公顷、设施农用地0.0202公顷、沟渠0.0442公顷、田坎0.0118公顷、农村道路0.057公顷、坑塘水面0.0034公顷、其他草地0.0435公顷、裸地0.1901公顷、村庄用地0.1138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2.0048公顷;
    征收莲塘镇吕处坞村集体土地1.2334公顷,其中水田0.668公顷、旱地0.0545公顷、其他林地0.1682公顷、其他园地0.1756公顷、沟渠0.004公顷、田坎0.0381公顷、农村道路0.0265公顷、村庄用地0.0985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1671公顷;
    征收莲塘镇余乐村集体土地3.1559公顷,其中水田0.9166公顷、旱地0.0452公顷、有林地0.0552公顷、其他林地0.8979公顷、其他园地0.5058公顷、其他草地0.3691公顷、沟渠0.0082公顷、田坎0.1364公顷、农村道路0.0618公顷、村庄用地0.1597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3.0555公顷;
    征收南浦街道里塘村集体土地2.016公顷,其中水田0.1829公顷、其他草地0.0475公顷、沟渠0.3737公顷、田坎0.0237公顷、农村道路0.0139公顷、村庄用地1.3743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1.8331公顷;
    征收南浦街道民主村集体土地1.0864公顷,其中有林地0.1183公顷、其他园地0.1698公顷、沟渠0.0031公顷、村庄用地0.7952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9166公顷;
    征收万安乡富湖村集体土地0.0823公顷,其中水田0.0714公顷、田坎0.0086公顷、农村道路0.0023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0109公顷;
    征收仙阳镇殿基村集体土地2.992公顷,其中水田1.2975公顷、其他林地0.2858公顷、果园0.5213公顷、沟渠0.114公顷、田坎0.0644公顷、农村道路0.0952公顷、村庄用地0.5663公顷、采矿用地0.0475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1.1732公顷;
    征收仙阳镇坑沿村集体土地1.5758公顷,其中水田0.6099公顷、旱地0.0245公顷、有林地0.0687公顷、果园0.0215公顷、沟渠0.0052公顷、田坎0.0822公顷、农村道路0.0018公顷、坑塘水面0.0238公顷、村庄用地0.6638公顷、采矿用地0.0744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9199公顷;
    征收仙阳镇三源村集体土地3.0023公顷,其中水田0.8205公顷、有林地0.2281公顷、其他林地0.3986公顷、沟渠0.0928公顷、田坎0.0994公顷、农村道路0.0569公顷、村庄用地1.306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2.1818公顷;
    征收仙阳镇太平村集体土地6.0977公顷,其中水田2.2559公顷、旱地0.058公顷、有林地0.7196公顷、灌木林地0.0408公顷、果园1.6171公顷、茶园0.7657公顷、其他园地0.2308公顷、农村道路0.0395公顷、田坎0.3037公顷、沟渠0.0567公顷、村庄用地0.0099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1.1702公顷;
    征收仙阳镇仙南村集体土地2.9916公顷,其中水田1.7722公顷、旱地0.4057公顷、其他林地0.0457公顷、沟渠0.4274公顷、田坎0.2082公顷、农村道路0.0494公顷、坑塘水面0.0168公顷、村庄用地0.0662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8137公顷;
    征收仙阳镇仙阳村集体土地0.9351公顷,其中水田0.2502公顷、旱地0.5083公顷、沟渠0.0413公顷、田坎0.0348公顷、农村道路0.007公顷、坑塘水面0.0384公顷、村庄用地0.0551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1766公顷;
    征收仙阳镇渔梁村集体土地0.7947公顷,其中水田0.3102公顷、旱地0.1788公顷、有林地0.0327公顷、灌木林地0.0095公顷、其他草地0.0148公顷、田坎0.0782公顷、沟渠0.0052公顷、村庄用地0.1653公顷,集体土地使用权未发包面积0.3057公顷。
    使用仙阳茶场国有土地0.3671公顷,其中灌木林地0.3121公顷、茶园0.0054公顷、其他园地0.0149公顷、其他草地0.0099公顷、农村道路0.016公顷、村庄用地0.0088公顷;使用国有公路14.085公顷、国有河流0.2432公顷。
三、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浦政综〔2017〕6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莲塘镇莲塘村、吕处坞村、余乐村,南浦街道里塘村、民主村,万安乡富湖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4.75万元/公顷,仙阳镇殿基村、坑沿村、三源村、太平村、仙南村、仙阳村、渔梁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4万元/公顷,九牧镇杉坊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3.62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1.0、设施农用地1.0、林地0.22、园地0.35、沟渠0.22、田坎1.0、农村道路0.22、坑塘水面0.22、其他草地0.06、裸地0.06、河流水面0.06、建设用地0.06。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浦政综〔2019〕183号)文件执行。四、安置途径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75人(其中劳动力人口34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浦城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莲塘镇人民政府、仙阳镇人民政府、九牧镇人民政府、万安乡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政办〔2012〕36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莲塘镇人民政府、仙阳镇人民政府、九牧镇人民政府、万安乡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莲塘镇人民政府、仙阳镇人民政府、九牧镇人民政府、万安乡人民政府、南浦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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