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3 08: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一楼花园使用协议
2020年一月,李某夫妇收到了交房通知。然而,验房时,夫妻俩却发现,他们所购的一楼房屋阳台并未开设通往花园的通道。夫妻俩提出质疑,但房地产公司对此含糊其辞。夫妻俩很气愤,拒绝收房。同年4月中旬,李某为弄清事实,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案涉房屋外花园的使用权等事宜。该局答复称:答复函
本以为签了补充协议,花园使用权是板上钉钉了,不曾想到头来协议竟成了一纸空文,李某夫妇经与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2020年6月,夫妻俩向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退款。欢迎光临 浦城论坛 (https://bbs.pc186.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