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消防队伍实际需求情况,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浦城县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执勤中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8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能良好。 4、同等条件下,本科学历或退伍军人、体育专长及浦城县户籍者优先录用。 四、工作任务 基层执勤中队合同制消防员主要履行消防战斗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五、招聘人员性质和待遇 1、岗前培训(试用期为二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左右,转正后每月待遇包括:工资3500元左右(全额保障“五险”社保费用约1000元,伙食费870元,另加服装); 2、根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和个人能力表现,每完成一年的工作合同,大队将发放年度奖励金,同时入职3年以上者还将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3、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录用的人员由消防大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4、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休息8天,根据大队实际情况进行休息; 5、消防部队退伍兵军龄算工龄,在部队的服役时间,可计入其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时间; 6、正式招聘入职后,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南平市消防支队的统一部署,参加岗前集中培训。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浦城县消防大队(中队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浦城县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有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七、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为主、基本体能测试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家庭情况、社会经历、工作履历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数。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根据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由县消防大队对其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历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如有政审不合格的或入围人员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录取。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浦城县消防大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时间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59973226(尤指导员) 15980934507(郭队长) 地址:浦城县千里马路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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