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物价局关于新华、跃进停车场 和德秀路临时停车位车辆停放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新华停车场、跃进停车场和跃进停车场外德秀路临时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函》(浦国投函[2018])4号)收悉。根据《南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南政价[2017]50号,经研究,现就制定新华停车场、跃进停车场、德秀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华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每车次第一小时3元,超过一小时的,每增加一小时加收2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同一车次当日最高停车收费20元。 二、跃进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每车次第一小时3元,超过一小时的,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同一车次当日最高停车收费15元。 三、德秀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暂按城区道路三级路段的收费标准为每车次第一小时2元,超过一小时的,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同一车次当日最高停车收费15元。 四、为合理使用停车场资源,鼓励快进快出,方便群众出行停车,新华停车场、跃进停车场设置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即每车次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实行免收停放服务费。 五、以上收费标准为占用一个停车泊位的小型客货车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停车场如停泊大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停车位数收取停车费。 六、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任务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免收停放服务费。其他优惠办法措施可由你公司自行公示确定。 七、出入证制作费用应在停车服务收费中列支,不得另向车辆停放者收取。 八、收费单位应在停车服务经营场所出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采用蓝底白字),标明经营者名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免费时段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浦城县物价局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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