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缓解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手不足的情况,2016年我局根据《南平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十三五”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的方案>的通知》,通过公开招考形式,为19个乡镇(街道)民政办招聘了19位养老救助协理员。今年有忠信镇、盘亭乡等6个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因报考其他岗位而空缺,现为6个岗位公开招聘养老救助协理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岗位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基本素质高的人员聘用到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上工作。 二、招聘名额 石陂镇、古楼乡、濠村乡、忠信镇、盘亭乡、官路乡各招聘1名,共计6名。 三、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四、岗位条件和工资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 2、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前取得毕业证; 4、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 5、户籍在浦城县,并在拟招聘后开展工作的乡镇(街道)有固定居住地。 (二)岗位待遇及管理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基本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执行(我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并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自然增长;“五险一金”原则上按最低标准缴纳。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上岗履职前,由县民政局会同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录用人员与县民政局统一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年底实行考核,若考核不称职,将予以辞退。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及审查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设在浦城县民政局办公室(浦城县皇华山路412号三楼),联系人:占雨涛,联系电话:2880233。 3、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26日到县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浦城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报名表一份; 3、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核办法 (一)考试类型为计算机上机操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暂定2018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下午3:00-4: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考核录用: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分者优先选择岗位,分数相同的,以下人员优先录取和选择岗位:1、第一学历高者优先;2、退伍军人优先;3、有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替补:有考生放弃录用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县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上岗。 七、纪律要求 招聘上岗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浦城县民政局 2018年10月16日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聘计划表 乡镇(街道) | 招聘人数 | | | 石陂镇 | 1 | | 古楼乡 | 1 | | 濠村乡 | 1 | | 忠信镇 | 1 | | 盘亭乡 | 1 | | 官路乡 | 1 | | 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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