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管厝乡总体规划(2017-2030) 草案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决定对《浦城县管厝乡总体规划(2017-2030)》项目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自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9月1日,共30天。 二、公示地点:浦城县政府网站(http://www.pc.gov.cn/) 三、如有意见,请于9月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给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99-2773070 通讯地址: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 邮编:353400 欢迎广大市民参加。
浦城县管厝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一、 编制背景、规划层次范围及现状情况 为响应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以及福建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浦城县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五位一体”建设美丽乡村的建设的开展,城市与乡村建设管理的标准都不断提高,因此为利于管厝乡未来的发展,更加高效、合理、集约地推进管厝乡美丽乡村建设,因此编制《浦城县管厝乡总体规划(2017-2030)》。 本次规划包括乡域和乡驻地范围两个层次: 1、乡域规划范围——协调统筹 为管厝乡行政辖区范围,含所辖19个行政村,总面积为229.12平方公里。重点是镇村体系、城乡空间布局、交通体系和基础设施布局的协调。 2、乡驻地规划区范围——控制管理 为本次规划确定的远期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城镇用地范围,总用地面积为73.09公顷。重点控制城镇建设规模,统筹周边环境与乡驻地形象与品质建设的需求,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与发展时序,合理组织用地布局。 管厝乡在县境东北部,曾称小北,为革命老区乡。乡域总用地为229.12平方公里。以农林生态用地为主导,城镇及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较小,共包含19个行政村;现状乡域现有交通主干线对村庄分布的影响较为明显。沿线集中了数量规模较大的村庄;与乡集镇临近的区域村庄分布较分散。乡驻地总用地面积为73.09平方米,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60.73公顷。 二、 城镇性质与定位 经济定位:浦城县生态休闲经济发展区、以水稻、灵芝等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文化定位:牛鼻山文化、红色文化弘扬区。 生态功能定位:浦城县东北部的青山绿水小镇。 区域定位:浦城东北门户。 综合定位:浦城县东北部以生态农业为主导的,养生养老旅游综合型集镇。 三、 规划内容 1. 乡域空间发展结构 盘亭乡乡域形成“一心、一轴、五片区”的乡域空间结构。 “一心”:公共服务核心,围绕管厝乡乡集镇设置乡政府、游客接待中心等,布置公共服务中心,以生态自然保护为主导,可按风景区规划,展开与功能适应的适度的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建设量与开发强度,防止对景观资源、自然资源的破坏。 “一轴”:主要发展轴,沿管厝乡主干路形成的乡集镇发展轴。轴线中部为管厝乡乡集镇,未来应重点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构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 “五片区”:1、中部主集镇区:位于管厝乡中部的管厝村、登俊村的主要乡集镇区。2、北部生态景观区:即管厝乡北部生态林的生态景观区。3、东部特色旅游服务区:即以牛鼻山遗址为主体的旅游服务片区。4、 西部农业发展示范区:即管厝乡西部主要的农业生产为主,包括农产品种植、果蔬采摘的农业生产片区。5、南部民俗文化体验区:以管厝乡红色文化为主的特色民俗文化体验片区。 图1:乡域规划结构图 2.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规划管厝乡乡域镇村体系分为“乡驻地--中心村—基层村”三级体系,包括1个乡驻地(包含两个行政村)、8个中心村、9个基层村,力争到远期2030年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村镇体系。 乡驻地:管厝村和登俊村,公共服务中心,规划近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3122人;远期(2030年)为5099人。 中心村:规划确定8中心村,即高源村(传统村落旅游特色村)、口窑村(产业发展重点村)、官田村(生态资源体验村)、溪南村(山清水秀宜居村)、水坪村(农产加工示范村)、里林村(特色资源体验村)、党溪村(“牛鼻山文化”特色村)。 基层村:规划保留9个基层村,分别为流源村(宜居宜游生态村)、岩步村(农产种植示范村)、河源村(毛竹产业示范村)、叶坞村(民俗文化体验村)、榆双村(特色农业开发村)、庆元村(绿色旅游重点开发村)、流村村(红色生态旅游开发村)、楮林村(民俗文化体验村)及珠墩村(特色农业开发村)。 图2:乡域镇村体系规划图 3. 乡域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教育设施:保留管厝乡管厝中心学校并保留乡域内小学设施,新建幼儿园,改善设备,提高教育水平;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综合型卫生院2所、卫生所18处。医疗设施规模参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设置,超过该标准则保留; 文化体育设施:乡集镇设文化活动中心1处,其他小型体育设施可以保留; 社会福利设施:结合管厝乡发展目标,新建养生养老区; 中心村社会设施建设:突出人口集聚与居住服务功能、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使之发展成为当地配套设施齐、服务功能全、社区管理同步的人口集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中心。 图3:乡域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图 4. 乡域市政设施配套规划 给水工程:根据乡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维持现状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居民分散区采用分散给水。给水方式采用高位水池给水; 污水工程:规划结合地形地势特点,确定乡域范围内采用成片集中微动力污水处理池和单户或联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两种方式。成片集中区采用集中微动力污水处理池,分散片区采用单户或联户三格式污水处理池; 雨水工程:乡域范围内各居民点内雨水通过排水管道就近排入附近水体,山林内通过修建蓄水池来收集雨水,收集后的雨水用来农业灌溉和农药喷洒之用; 防洪工程:防洪标准:乡集镇按照20年一遇标准设防,其它村庄按照10年一遇标准设防; 电力工程:根据乡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保留现状高压线,并对管厝乡内的配电房进行搬迁,各村配电房在现状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的扩容,以满足用电要求; 通信工程:主要涉及电信支局、邮政支局、移动通信基站、有线电视站等。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应由相关运营商统一安排。以上各类通信局所服务范围均覆盖全乡域。 图4:乡域市政设施配套规划图 5. 乡驻地空间结构规划 总体形成“两心、一轴、三带、三区”的空间结构: “两心”:即两个重要发展点。分别位于乡集镇中部的乡集镇公共服务中心及乡集镇西部的旅游服务中心; “一轴”:即乡集镇发展主轴。沿“两带”发展,形成集镇发展主轴; “两带”:即两条重要的发展带。分别是以商业为主的商业金融带和沿河的滨水休闲带; “三区”:即生活生产片区、旅游服务片区、养生养老片区。 图5:乡集镇规划结构图 6. 乡驻地土地利用规划 乡驻地城乡建设用地由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生产实施用地(M)、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和绿化与广场用地(G)等七大类用地组成。 规划近期(2020年)山下乡乡驻地用地规模为39.92公顷,人均127.8平方米/人;规划远期(2030年)山下乡乡驻地用地规模为60.73公顷,人均119.07平方米/人。 规划用地平衡表
代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百分比(%) | 人均用地(平方米/人) | 1 | R | 居住用地 | 28.69 | | 56.25 | 其中 | R1 | 一类居住用地 | 11.69 | 19.25 | 22.93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1.54 | 19.00 | 22.62 | B/R | 商住用地 | 5.46 | 8.99 | 10.70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6.85 | 11.29 | 13.44 | 其中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1.31 | 2.15 | 2.56 | A2 | 文化设施用地 | 1.32 | 2.18 | 2.60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2.31 | 3.80 | 4.53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91 | 3.15 | 3.75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7.43 | 12.23 | 14.57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1.91 | 3.15 | 3.75 | B2 | 商务用地 | 1.76 | 2.90 | 3.45 | B3 | 娱乐康体用地 | 3.18 | 5.24 | 6.24 | B4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09 | 0.15 | 0.18 | B5 | 集贸市场用地 | 0.48 | 0.79 | 0.94 | 4 | M | 生产设施用地 | 0.58 | 0.96 | 0.18 | 其中 | M4 | 农业服务设施用地 | 0.58 | 0.96 | 0.18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 | 12.39 | 0.96 | 25.25 | 其中 | S1 | 道路用地 | 11.18 | 18.41 | 22.87 | S3 | 交通枢纽用地 | 0.57 | 0.94 | 1.12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0.64 | 1.05 | 1.25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63 | 1.03 | 1.23 | 其中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0.45 | 0.75 | 0.89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0.17 | 0.28 | 0.34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4.16 | 6.08 | 8.16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3.65 | 6.02 | 7.16 | | G3 | 广场绿地 | 0.51 | 0.84 | 1.00 | 8 | H13 | 乡建设用地 | 60.73 | 100 | 119.07 | 9 | E9 | 乡驻地非建设用地 | 12.36 | | | 10 | 总体规划范围 | 73.09 | 100 | |
图6:集镇区用地规划图 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6.85hm2,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1.29%,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3.44m2/人。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该类用地共1.31公顷,保留现状行政管理机构用地,加以适当扩建。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该类用地共2.31公顷,保留现状教育机构用地,并且新建了一处幼儿园。 文体设施用地:规划该类用地共1.32公顷,乡集镇西部新建游客接待中心,乡集镇东北部新建旅游服务设施。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该类用地1.91公顷,规划保留乡集镇医疗保健设施,并新建卫生院分院。 商务用地:规划该类用地1.76公顷,规划新建配套的商贸服务设施。 娱乐康体用地:规划该类用地3.18公顷,规划,北部新建居民生活和旅游服务配套的娱乐康体设施。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规划该类用地0.09公顷,规划保留乡集镇现状,加以适当扩建。 集贸市场用地:规划该类用地0.48公顷,规划保留乡集镇集贸市场设施,加以整治,北部新建旅游服务配套的特色农产品集贸市场设施。
图7:乡集镇公共设施规划图 8.四线规划 红线:是指用于界定规划确定的各等级城市道路的路幅边界控制线,不包括对外交通设施、重要交通设施(该类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主要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边界控制线构成。管制措施:城市红线应在下续控规中具体控制落实,并允许对具体线路走向作一定微调、在不减少道路面积的前提下允许增减支路,但对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作较大调整时应有专题论证报告。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交通设施:客运站1处、广场2处、公交首末站1处。基础设施:污水处理池2处、配电房1处,邮政支局1处、电信支局1处,自来水处理设施1处。管制措施:参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沿主要道路布置的公共绿地。详见图纸。生产绿地:沿河流控制20米生产绿地,详见图纸。管制措施:参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包括:河流外延20米。管制措施:参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图8-1:乡集镇蓝线控制规划图
图8-2:乡集镇绿线控制规划图 9. 道路交通 乡驻地规划形成“三横”,“四纵”的路网结构。 “三横”:现状主要道路及新扩建的对外交通道路和干路。“四纵”:联系管厝乡内各地块的主要通道。图9-1:乡集镇综合交通规划图图9-2:乡集镇道路断面图 规划新建客运站1座,结合乡集镇今后旅游发展的大型客运中心,客运站占地面积为0.57公顷。 规划扩建广场2处,广场用地面积为0.51公顷。 规划停车场位于广场、客运站等其他用地内。结合汽车站设置公交首末站。 10. 空间景观 根据管厝乡周边环境及集镇发展用地的特征,将绿地系统的组织结构概括为“两轴、两带、多心”。 “两轴”:河流景观轴、道路景观轴。 “一带”:分别为沿河流两侧生产绿地。 “多心”:指多处依托在乡集镇内设置的生态景观绿心。图10:乡集镇绿地景观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