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NP07100-0202-2017-00064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浦城县政府网站生成日期:2017-10-25名 称: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浦城县实施道路运输物流
企业“退城入园”工作方案》的通知文 号:浦政综〔2017〕2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浦城县实施道路运输物流企业“退城入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浦城县关于实施道路运输物流企业 “退城入园”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为规范我县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关闭整合无证车辆维修点、维修占道停放,依法查处无牌机动车,引导道路运输物流企业及个体运输户、机动车维修站点“退城入园”,提升城市品位,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方式,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规范货运经营秩序,严禁运输车辆无序违章停放、违法占道从事维修经营活动,引导运输物流企业(含个体运输户)“退城入园”,努力创造一个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文明城市形象。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静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书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吴成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金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
齐 飞 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 伟 县政府发研中心副主任
沈小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甘益雄 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副局长
伍吉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姚金荣 县经信局总工程师
邓闽辉 县公路局浦城分局副局长
黄定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书记、运管所所长 陈安平 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余向东 南浦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春福 河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金玉 仙阳镇镇长
傅礼辉 莲塘镇镇长 吕荣贵 万安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吴成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金生、齐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区域 大城关区域内(东至匡山四贤路口、北至德秀广场、西至浦南高速余乐高速口、南至河滨街道水南路) (二)整治对象
1.违章停放或停放在非法经营停车场内的道路运输车辆; 2.无证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 3.无证经营的车辆维修站点(含占道经营); 4.其他货运经营、车辆维修违法占用道路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长期。集中整治时间为11月10日—12月10日,为期一个月。 (四)整治措施 1.宣传引导。(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摸清我县物流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含个体运输户、维修户,下同)的基本情况,并在入户走访过程中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道路货运车辆退出整治区域;(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积极宣传“退城入园” 优惠政策,引导没有正规停车场的物流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入驻荣华物流园和万豪物流园区;(3)县经信局负责积极落实省、市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督促物流园区落实承诺入驻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发挥好“退城入园”的集聚效应,促使物流企业高效运营;(4)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本县主要媒体在集中整治期间连续跟踪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全力配合整治工作,宣传货运车辆“退城入园”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物流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按序停放、合规经营。 2.严厉整治。(1)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主,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规划建设部门积极配合,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整治联合执法队伍,灵活采取不定点、不定时流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违章停放运输车辆、无证经营维修站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和关闭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含道路运输证)的运输物流企业和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维修企业;(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进城管理制度,所有货运车辆必须停放在规范停车场,对违章停放以及违反道路通行管制的机动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4)南平市公路局浦城分局负责加强对物流企业、维修企业退出的非法占用公路用地的管护,对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5)县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拆除未经批准在道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的“两违”建筑物、构筑物。 3.强化规范。(1)县交通运输局在办理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年检时,应严格把关,其经营地应选择在城区外的物流园;负责鼓励个体运输户实施企业化经营,规范管理;(2)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引导未经许可的维修企业整合、重组,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后从事经营活动;(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引导物流企业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负责建立健全物流企业、车辆维修企业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运输车辆无序停放、车辆维修占道经营等现象反弹回潮。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树立物流企业、城市管理“一盘棋”的思想,积极配合,把作风务实、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同志抽调到专项综合整治队伍中来,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宣传有关入园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措施,争取业主对退城入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执法,正确履职。公安、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等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案》要求,加大对城市管理和市场经营秩序的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违章停车行为,切实维护城区市容市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五)兑现政策,力求实效。为鼓励运输物流企业及个体运输户“退城入园”,根据荣华山现代物流园、万豪物流园的承诺,对在2017年11月10日之前入驻以上两家物流园的分别给予相关的鼓励政策(见附件)。
附件:荣华山现代物流园、浦城县万豪物流园优惠政策
附件
荣华山现代物流园优惠政策
为积极鼓励和吸引物流及相关企业入驻荣华现代物流园,早日实现统一规范管理,物流信息共享,促进物流企业聚集,荣华山现代物流园特制定以下入园优惠政策: 1.停车场收费:入住物流园企业车辆停车收费10元/车位/天(单车包月收费为200元/车/月)。整治期间,给予免费停车,时间为6个月。 2.物流仓储收费:仓储服务租金为100元/每平方米/年(不含税),入驻即可满足需求。 3.小型维修车间收费:入驻物流园的维修企业,沿路修理车间0.7万元/个/年(不含税),靠停车场修理车间租金0.4万元/个/年(不含税),免租期限为6个月。 4.办公设施收费:入驻物流园的物流企业(含个体运输户)入驻期间租金给予免租一年,第二年按50%收取,第三年按70%收取。 5.住宿收费:住宿价格为80元/间/天/人,对入驻物流园停车场的车辆驾员提供住宿按半价收费,时间为6个月。 6.洗车收费:对于入驻物流园停车场的车辆减半收取洗车费,时间为一年。 7.加油收费:对于入驻物流园停车场的车辆(内部加油),可提供优惠的燃油价格,参照市场价下浮一定的幅度,仅提供柴油,时间从(撬装站)12月底建成后开始提供。 8.物流信息服务:建立物流信息服务APP平台,提供用户下载登入帐号一个,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一个车找货、货找车的场所。 负责人:谢石坤 13809583371 经办人:王娟萍 18905993231
浦城县万豪物流园优惠政策
为积极鼓励和吸引物流及相关企业入驻万豪物流园,早日实现统一规范管理,物流信息共享,促进物流企业聚集,万豪物流园特制定以下入园优惠政策:
1.停车收费:入住物流园企业车辆停车,可享受每辆车100元/月收费政策。 2.仓储服务收费:仓储服务由原定价12元/平方米/月,调整为8.8元/平方米/月。前期入驻的企业可以给予三个月的免租期。 3.住宿收费:计划装修30间标准员工宿舍,物流园内企业员工可直接拎包入住,收费标准按每间80元/天。 4.物流信息服务:搭建物流信息服务中心,为入园企业提供一个物流信息交流场所,能够及时获得货源信息,降低返空率,节约成本。 负责人:谢国泉 15859093899
经办人:吴建平 1345995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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